積分審查核可文號:老盟長照審字第10910021號
(參訓者可同時取得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12點)
一、培訓目的:
依「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規定,長照人員應自認證證明文件生效日起,每六年需接受下列課程: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倫理。四、專業法規,積分合計達一百二十點以上。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積分課程之分數,合計至少十二點,其中應包括消防安全、緊急應變、傳染病防治、性別敏感度及多元族群文化之課。藉由此課程加以提升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人員之專業照護能力 並藉此正確提供服務對象之衛教觀念,為培養及監控從業人員之照顧品質,特辦理此訓練課程。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南市私立樂活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協辦單位:永春護理之家、萬年護理之家、台南市私立樂活屋老人長期照顧中心(養護型)、台南市私立 永春居家長照機構、嘉南藥理大學
三、訓練日期:109年12月26日(星期六)至12月27日(星期日)。
四、上課對象:
預計每班次招收60人。須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照顧服務人員
2. 居家服務督導員
3. 長期照護醫事人員
4. 社會工作人員
5. 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之人員。
六、參訓費用:每人800元。
注意事項:
請匯款陽信銀行健康分行之帳戶。
銀行代號 108 ;
帳號 06645-000047-2;
戶名-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樂活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請備註姓名+12/26長照積分
七、上課預備事項
1. 請自備筆、環保杯。
2. 課程不提供午餐,請學員自理。
3. 請加入LINE ID:0907707261,確保訊息不漏接,並拍繳費收據回傳LINE,謝謝您。
八、退費標準
1.參訓學員於報名繳交費用後,因個人因素,於開訓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70%。
2.受訓時數未逾三分之一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50%(另扣除教材、講義及文具等費用)
3.受訓時數超過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4.前述規定係適用於學員申請退訓情形,如因違反參訓課程主管機關出勤標準致遭退訓,則不得申請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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