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7-8月高雄市健保藥局申請「健保IC卡專用讀卡機」補助登記專區
本專區為高雄市公會會員登記專區(第一公會.藥劑生請向該會登記,請勿造成作業困擾!)
依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高市衛藥字第10936731300號函辦理。
一、目的:補貼本市執行口罩實名制健保特約藥局購買「【醫事機構專用】健保IC卡專用讀卡機(電腦連線型讀卡機)」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9年8月20日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補貼金額:本會會員全程配合之健保特約藥局360間,並且需符合持續販售口罩2個月以上,補貼金額上限新台幣2,000元整。(每家健保藥局僅限申請一次,不得多次申請,補助金額核實支付)
四、補貼標準:口罩實名制政策開始日2月6日起所購買之【醫事機構專用】健保IC卡專用讀卡機(電腦連線型讀卡機)始可申請。
五、應準備文件:(缺一不可)
(一) 領據(需蓋藥局大章/或發票章+小章,限正本,傳真影本不予受理,表格下載網址:https://reurl.cc/WdmpDZ)
(二) 存摺封面影本:需有存戶名稱(如:人禾藥局)、銀行及分行名稱(如:高雄銀行三多分行)、帳號,須提供藥局帳戶(儘量提供高雄銀行或郵局帳戶,不能提供個人帳戶,要提供以藥局名稱+負責人開立的帳戶)
(三) 參與口罩實名制至少60日以上之證明文件:(下列請擇一)
1.透過口罩實名制(1.0)帳務系統,下載口罩實名制(1.0)應收付款明細。(網址:https://maskbill.fda.gov.tw/)
2.VPN口罩進銷存系統畫面。(證明文件須顯示藥局名稱,不可手寫或電腦後製)
3.繳納食藥署口罩實名制口罩款項收據(影本可)。
(四)須提供購買收據或發票
1.若提供收據或二、三聯式發票,請列買受人為藥局的全名(如:人禾藥局),若為三聯式發票(需提供第2、3聯)。
2.若提供電子式發票,需載明統一編號(即稅籍登記的統一編號8碼),明細品項若非中文者,請備註中文品名。
3.金額需≧藥局的補助金額上限(如:人禾藥局,配合辦理2個月以上,補助金額上限為2,000元。如提供2,200元發票,則可補助2,000元,如僅提供1,800元發票,則僅可補助1,800元)。
注意事項:
上述資料備齊請郵寄或親送至本會,由公會統一收齊並初審資料,送衛生局藥政科複審通過後,由高雄市衛生局即當月將補助款直接匯款入藥局帳戶。申辦相關疑義仍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最終審查結果為準。
以上公告,本會持有保留修改之權利。
領據範本請參考https://reurl.cc/7X86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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