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訓資格: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核通過且具備效期內中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者。
二、課程日期:109年8月29-30日(星期六)、109年9月05日(星期六)
三、訓練費用:4,000元/人(繳費訊息請以E-mail回覆為準)。
四、報名/繳費截止日期:109年8月15日截止,109年8月20日前未完成繳費者,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五、報到時需繳驗證書:
新學員(1)效期內中級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書正本、(2)身份證正本【如果有更換姓名之學員(身份證與最高學力證書不同姓名者)請攜帶證明文件,例如:戶籍謄本等】。
舊學員請繳交效期限內之中級救護技術員(EMT-II)證照正本。
需換證者請繳交一吋半身相片1張(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身分證字號)。
六、訓練地點:光田醫療社團法人光田綜合醫院 第二醫療大樓 8樓視聽教室(433臺中市沙鹿區沙田路117號)。
七、訓練課程:依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八、通過資格:完成中級救護技術員教育訓練24小時(需全程參加訓練,曠課或請假者,視同未完成課程)後,並經本單位甄試合格者(筆試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與技術測驗成績達八十分以上者),由本單位發給中級救護技術員繼續教育時數證明。
九、備註:本課程有提供餐點及茶水,請自備環保杯,餐點請選擇『葷食』或『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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