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辦理本市轄內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5條第2項公告列管之容器類及物品類責任業者(含製造及輸入業者)之申報營業(進口)量相關帳籍憑證作業,藉由查出短報或漏報等不實申報情事,落實「延伸生產者責任」及「誠實申報」之管理原則,因此特規劃辦理查核前說明會向業者宣達相關注意事項。
二、辦理對象
本市列管之容器類及物品類責任業者(含製造及輸入業者)
三、辦理日期及地點
109年6月10日(三),14:00-17:00,於臺南市勞工育樂中心第一教室舉行(臺南市南區南門路261號)。
四、會議議程
時間 | 議程內容 | 講師 |
14:00~14:20 | 報到 | 和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14:20~14:30 | 長官致詞 | 環保局長官 |
14:30~15:20 | 1.法規、列管範圍及應負責任事項說明 2.營業量申報作業方式 | 威陞環境股份有限公司 |
15:20~15:30 | 中場休息 | - |
15:30~16:10 | 現場查核方式及注意事項 | 和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鄭吉益會計師 |
16:10~17:00 | 綜合座談 |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17:00 | 散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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