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5月8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09年5月講義目錄
1.交岔路口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小客車右轉未讓機車先行
為肇責,刑附民地院判應賠壹仟肆佰餘萬。
2.刑法業務過失傷害致死罪皆刪除,地院判過失傷害處有期徒刑
捌月,高院撤銷原判處徒刑陸月可易科。
3.車禍受害人遭無保車輛撞擊身亡,特補理賠後再和解特補要求
返還,高院判應向加害人求償家屬勝訴。
4.堆高機無須訂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機車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
肇事次因,法院判決未申請通行證與過失無關。
5.分行經理自請離職後遭懲處提告訴,要求精神慰藉金暨撤銷
兩大過處分,地院認銀行無權二三審判決勞工敗。
6.公司積欠保費勞保局請求權為五年,未送達即移送執行處執行
已逾時效,法院判公司僅有資訊提供協力義務。
7.勞保局謂假勞工取消資格給付不給,取消實有勞動被保險人
資格應嚴查,法院判取消資格有誤發給死亡給付。
8.人壽保險要保人依契約享有財產上權利,相對人不同意要保人
變更有違誠信原則,帶病投保爭議評議中心謂賠醫療保險金。
9.年逾八十消防設備師遭終止契約提告,屬於委任僱傭混合契約
進行勞動調解,顧及雙方利益訂十萬元適當方案送達。
10.外商化工公司解僱主管行政調解不成,雙方委任律師起訴狀答辯
狀內容豐富,疫情期間互不相讓法院九十萬元成立。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上課日期:109年5月8日(星期五) 時間:9時~16時
上課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
費 用:季繳3900元、單次1500元 (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 註:請自備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環保杯 (不提供紙杯、筷子)。
109年台北班時間地點:5/08、6/12、7/10、8/07、9/11、10/16、11/13、
12/11
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網址tilu.org→課程資訊→讀書會
109年台中班時間地點: 5/15、6/19、7/17、8/14、9/18、10/23、11/20、
12/18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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