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新竹縣縣長盃定向越野錦標賽競賽規則
【賽事一號公告】
一、主 旨:響應政府推行體育政策、發展定向越野運動,讓縣民有規律正當休閒活動,增強定向越野技術水準。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新竹縣議會、竹北市公所、竹東鎮公所、竹東鎮民代表會、竹東衛生所、救國團竹東團委員會、新竹縣員崠國小、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超越定向越野俱樂部(以上單位陸續增加中)
五、賽事日期:109年8月16日(星期日)
六、賽事地點:新竹縣竹東河濱生態公園(新範圍)
七、賽事流程:(實際賽事流程以現場公告為準)
時間 | 內容 | 備註 |
14:00-14:30 | 報到 | 領取指卡、號碼布 |
14:45-15:00 | 比賽重要訊息宣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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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 | 積分賽選手出發 (集體出發) | 國小男童B組/ 國小女童B組/ 兒童組/家庭組 |
15:30 | 順點賽第一批選手出發 (每批選手間隔1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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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16:40 | 比賽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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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 | 成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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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 頒獎典禮 | 依賽事實際進行狀況提早 |
八、賽事賽程資訊:
(一)賽事裁判長:賴韋綸先生
(二)賽事聯絡資訊:
1.連絡電話:0978-360358
2.電子信箱:orienteering.hsinchu@gmail.com
3.賽事網頁:
※若該組報名組數未達6組,則依報名狀況合併或取消組別。(於賽事二號公告說明)
十、賽區資訊及禁止區域:
(一)賽區相關資訊:https://reurl.cc/1QAXp9
(二)賽事禁止區域:為建立賽事公平性,請參賽的選手及其教練自即日起禁止進入本次賽事各賽事場地禁制區範圍內,違反規定者,取消排名資格(DQ),各賽事禁制區如下。
十一、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
1.個別報名(1~3組):至「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並完成繳費後,才算完成報名。
2.團體報名(4組含以上):請寫信至本會信箱(orienteering.hsinchu@gmail.com),將提供團體報名表,再回傳報名資料即可完成報名。
3.本次比賽統一採取線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請各組選手提早報名。
4.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7月22日(星期三) 23:59截止,額滿即提前停止受理報名。
(三)賽事報名費用:(※須外加繳費平台作業手續費每組30元)
組別
費用
國小男童A組
新台幣 250 元
國小女童A組
國小男童B組
國小女童B組
國中男子組
國中女子組
高中男子組
高中女子組
社會男子組
社會女子組
兒童組
家庭組
新台幣 350元
(四) 繳費方式:
綠界金流平台~信用卡、網路ATM、ATM自動櫃員機、便利商店等
(五)注意事項:
1.每人報名僅限一項目一組別,不得重覆報名。
2.請審慎填寫報名資料,若因性別或年齡填寫錯誤導致分組錯誤不計成績者,不得要求退費。
3.凡完成報名手續繳費完成者不得要求更換參賽人名、比賽項目及要求退費。
4.手續不全、報名費繳交不足均以未完成報名手續處理。
5.本活動將以完成網路報名手續之繳費順序為依據、額滿截止,屆時活動官網將同步公告報名截止。
6.比賽期間,如有下雨,比賽仍照常舉行。除非有雷擊之可能與暴雨之發生,比賽將由主辦方決定是否暫停或者延期舉行。
7.報名後如因故未能參與,一律不退款。
※未經主辦單位合法同意報名、代跑或轉讓者,如有任何意外發生參賽者應負連帶保險理賠及法律責任。
十二、其他競賽相關規定:
(一)參加國中、國小「學校團體獎」的個人選手,比賽當天需攜帶本人有效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以利備查。賽事進行中,若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進行學校名稱與姓名、設籍地之比對選手,積分不列入團體成績,且賽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補檢錄。
(二)國中、國小學校團體獎以總積分排名,積分計算方式如下:
1.凡屬新竹縣內之國中、國小選手以學校名義報名,個人積分即計入學校團體積分。每一間學校最多計算10名選手之個人積分,男子選手與女子選手一同計算積分。
2.男子選手最多5名與女子選手最多5名,不可流用。
3.選手取得該組別第一名得積分10分,第二名得積分8分,第三名得積分6分,第四名得積分4分,第五名得積分3分,第六名得積分2分,其他名次積分1分。
4.選手未出發比賽(DNS),未完成比賽(DNF),取消排名資格(DQ)與超過比賽限制時間者(OT),積分皆為0分。
5.團體積分相同時,以得10分之次數多者勝。
十三、獎勵:
組別
名次
獎勵
全部組別
第一名至第三名
頒發獎牌&獎狀
第四至第六名
頒發獎狀
※家庭組前三名每組獎牌2面及獎狀依人數頒給、四到六名獎狀依人數頒給。
※國中團體獎、國小團體獎組之前三名頒發獎盃。(國中、國小,以學校團體獎總積分排名,男子選手與女子選手一同計分。)
十四、比賽規則:採用國際定向越野總會(IOF)之最新定向越野規則。
十五、申訴:
(一)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為終決。
(二)申訴應由領隊簽名蓋章以書面向審判委員會提出並需附繳保證金5000元整,以審判委員會之裁判為終決,認為審判委員會申訴不成立,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賽會期間所有公佈之公告與成績,於成績公佈15分鐘後則無法更正及無抗議權。
十六、注意事項:
(一)開幕典禮於中華民國109年08月16日(星期日)下午4時30分舉行,各隊請服裝整齊列隊參加。
(二)氣候:比賽期間,如遇下雨,比賽仍照常舉行。但有雷擊之可能與暴雨之發生,比賽將由裁判長決定是否暫停或者延期舉行。
(三)保險:本會將辦理100萬元公共意外責任險。參加人員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病歷者請勿參加,否則活動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參與人員應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並拋棄法律抗辯權。
※主辦單位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責任內所致之意外傷害理賠,如有考量保險保障範圍之不足,請自行加保其他有效之個人保險。
(四)為建立賽事公平性,請參賽的選手及其教練、領隊與陪同者,自公告日起禁止進入本次賽事限制區範圍內,違反規定者,取消選手排名資格(DQ),限制範圍以公告為準。
(五)選手禁制區:以『紅串繩』區隔,即為選手禁制區,選手禁止進入,違反規定者,取消排名資格(DQ)。比賽當天請所有選手於規定時間內報到,選手及其教練不得恣意進入賽區勘查場地或干擾比賽。
(六)請選手自備飲水。響應環保,請各隊於當日比賽場次結束、離開場地前將週遭環境整理乾淨,並做好確實分類。
(七)本會有權將此活動之錄影、相片及成績等,公告、展出、登錄於網站與刊物上,參賽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宣傳與播放活動。
(八)本縣各單位參加隊職員、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於技術會議、公開練習及競賽期間准予公假登記,工作人員含場地佈置期間給予公假登記。
(九)如有未盡事宜,將於比賽現場之賽事中心公告。
十七、本競賽規程奉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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