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竹東天穿日第56屆臺灣客家山歌比賽實施辦法
客家歌謠親子組比賽簡章 |
一、宗旨:為使客家歌謠能傳承並扎根,鼓勵家庭踴躍報名。
二、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新竹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四、協辦單位:新竹縣竹東鎮民代表會
五、比賽地點:竹東客家戲曲公園。
六、比賽日期:
初賽 | 109年2月15日 (六)上午 | 日期時間暫定,以大會公告為主 |
決賽 | 109年2月16日 (日)下午 | |
頒獎典禮 | 109年2月16日 (日)17時30分參加頒獎閉幕典禮。 |
七、報名期間及方式:
報名期間 | 108年12月2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 |
1 | 郵寄 | 31047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竹東鎮公所民政課】 封面註明「109年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客家歌謠親子組」,以郵戳為憑,報名最後二天建請以限時掛號郵寄。 |
2 | 親送 | 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竹東鎮公所民政課】 |
3 | 傳真 | 03-5961247 |
4 | 電郵 | ctt614hakka@gmail.com(註明【109年竹東天穿日臺灣客家山歌比賽】) |
5 | 線上報名 | 搜尋「竹東山歌小旅行」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Hakkafolksongs/ |
報名後,請務必確認是否報名成功(專線:03-5966177轉525劉小姐) |
八、參賽資格
1.凡有興趣參賽家庭,皆可報名。
2.每人限報1組。
3.每組限填寫報名表1張,請勿多組報同1張報名表,將不予受理。
4.得過106、107、108年本組第1名之隊伍,不得報名。
5.本項活動歡迎熱愛客家歌謠之外籍人士或外籍配偶踴躍報名。
九、規範及規則
選曲 | 1.大會提供客家委員會出版「客家歌謠選集」、「客家歌謠選集II」專輯之歌曲。 2.參賽者亦可自選已獲授權的客語歌曲或帶有演唱的念謠(含童謠、數來寶、相聲等)。 3.演唱曲目非大會提供者,參賽者須自行取得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4.初賽與決賽不得選擇同一首歌曲。 |
伴奏方式 (擇一方式辦理) | 1. 清唱。 2.自彈自唱,可有不限身分伴奏3人,請於報名表註明伴奏姓名及樂器。 3.由大會提供音樂,限客家委員會出版「客家歌謠選集」及「客家歌謠選集II」內收錄歌曲。 4.自備伴唱CD,參賽者須自行取得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在外標貼上姓名、歌名,於報到時繳交給工作人員。 |
演唱人員 | 1.參賽者人數至少親子2-6人組成,其中至少一人年齡為3~15歲(即小朋友)。 2.小朋友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旁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姑、叔(伯)、姨、舅……)。 3.請於報名時,提供親子關係證明文件。 |
演唱時間 | 初賽每組演唱時間不超過5分鐘(不含上下台)。 |
決賽每組演唱時間不超過8分鐘(不含上下台)。 | |
表演費 | 1.預計遴選六組進入決賽,凡入圍者頒發表演費,另頒發獎盃1座予得獎者。 2.如參賽隊伍表現未達預期水準,獎項得以從缺。 3.本組表演費,由一參賽成員代表領取(限成年人),並以該員為所得扣繳憑單之扣繳義務人。 |
其他 | 1.報名表件填寫不全或有缺漏者,經主辦單位通知,未於報名截止日前繳齊全部資料,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 2.完成報名後,參賽者不得要求更改曲目,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 3.初賽比賽出場順序,採電腦亂數隨機作業抽籤,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及「竹東山歌小旅行」臉書粉絲專頁。 4.參賽者於比賽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或其他證明文件)進行查驗。 5.參賽者應於比賽演唱前到達比賽地點報到、領取參賽證,如經大會點名,而未出場演唱者,過號後不得要求補唱。 6.參加獎(於初賽出場比賽之小朋友加贈文創品1份)。 7.參賽者須依主辦單位規定,服從尊重評審之評定,不得提出異議。 8.凡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將參與此次比賽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償且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種文宣(如鎮訊、光碟等)發行,或於電視頻道、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相關個人、團體或機關單位皆不得異議。 9.凡報名參賽即視同已詳閱「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10.主辦單位規劃於決賽當天邀請電視台錄影,並於「竹東山歌小旅行」臉書粉絲專頁進行網路直播。 |
十、評審委員及評分標準
評審委員 | 主辦單位聘請專家擔任。 |
評分標準 | 演唱技巧50%、客語發音30%、創意表現20%。 |
評分方式 | 初賽採去頭去尾加計總分法;決賽採序位法。 |
十一、本辦法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之處,主辦單位擁有釋義權,將公布於竹東鎮公所網站。
※報名時,請填寫及備齊下列表件:
□報名表
□切結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家長同意書
□身分證明文件(或親子關係證明文件)
□著作權授權同意書(非選唱主辦單位提供之歌曲者,需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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