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竹東天穿日第56屆臺灣客家山歌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 旨:為再現客家山歌「自古山歌從口出」,特規劃辦理即興表演組。
二、指導單位:客家委員會、新竹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四、協辦單位:新竹縣竹東鎮民代表會
五、比賽日期及時間:109年2月16日(農曆正月廿三)暫訂下午3時。(請依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六、比賽地點:竹東客家戲曲公園
七、參加資格:
(一)凡對客家山歌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二)限唱傳統客家山歌三大調(老山歌、山歌子或平板)一首,七言四句二十八字。
(三)採「清唱」方式。
(四)限額15名,每人限報一次。
八、報名期間:108年12月2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收件達15人額滿即截止。
九、報名方式:
(一)親送: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竹東鎮公所民政課】
(二)傳真:03-5961247
(三)線上報名
(四)報名後,請務必確認是否報名成功。專線:03-5966177轉525劉小姐。
十、注意事項:
(一)出場順序採電腦亂數隨機作業抽籤,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及「竹東山歌小旅行」臉書粉絲專頁。
(二)參賽者請於比賽當日攜帶身分證件查驗。
(三)報到時間:109年2月16日下午3時至3時20分報到、領取參賽證,下午3時25分前於後台依工作人員指示入座完畢,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
(四)參賽者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及具有記憶和搜尋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違者取消資格。
(五)第一號抽題前10分鐘,進行注意事項、流程說明。
(六)主題不事先公布,參賽者聞呼號聲即應離座前往工作人員席抽題,抽完題後至分配的預備席就座,不可交談;若有狀況,應舉手由工作人員上前協助。
(七)抽題後準備時間為10分鐘,大會提供紙筆。
(八)參賽者登臺前請將個人物品放於原預備席上,且不得攜帶道具,下臺後再依照動線指示,前往取回個人物品。
(九)流程:
1.參賽者依參加序號,登臺前10分鐘抽定主題。
2.參賽者在預備席準備(有10分鐘的時間),即興創作山歌詞一首,七言四句二十八字。
3.準備時間結束,依工作人員指示,走上舞臺。將所抽主題紙(不得做任何記號)交給主持人,由主持人宣讀主題後,參賽者先將山歌詞朗誦一次,並選定演唱曲調(老山歌、山歌子、平板,自行選定一種),開始演唱。(登臺限時5分鐘)
4.參賽者演唱結束,評審舉牌。
5.主持人宣布結果。
(十)半數以上評審舉牌者,頒發表演費新臺幣2,000元;若否,頒發參加獎1份。
(十一)山歌詞不得含括政治主張及違反善良風俗,違者取消資格。
(十二)凡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將參與此次比賽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償且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種文宣(如鎮訊、光碟等)發行,或於電視頻道、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相關個人、團體或機關單位皆不得異議。
(十三)凡報名參賽即視同已詳閱「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並同意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十四)主辦單位規劃於當天邀請電視台錄影,並於「竹東山歌小旅行」臉書粉絲專頁進行網路直播。
十一、評分標準:歌詞內容50%、咬字曲調40%、姿態表情10%。
十二、本辦法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之處,主辦單位擁有釋義權,將公布於竹東鎮公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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