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條。
(二)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4條。
(三)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18條。
(四)身心障礙福利考核指標。
二、計畫目的:
(一)藉由滿意度問卷設計概念、題項邏輯、問卷易讀設計等簡介,使工作人員於問卷設計上有清楚瞭解及概念,並於現場實際撰寫或將目前使用問卷進行修改,以設計出符合各計畫使用之問卷。
(二)藉由滿意度分析方式、回饋撰寫邏輯及範例分享,使工作人員於問卷分析及回饋撰寫上更有邏輯、架構,以回應服務對象之需求。
(三)透過專業教師的理論及實務經驗之指導,使工作人員對於問卷設計、分析及回饋在撰寫上之知能提昇,以回應服務執行精進及身心障礙福利考核要求。
三、辦理內容
(一)課程時數及人數:4小時,每場次20人,共計辦理4場。
(二)課程對象:
本計畫為指定派訓,承辦本縣各服務計畫社工或工作人員,請依計畫分配班別及人數報名參訓。
1.布建計畫、家托、臨短托、輔具、小作所、家支據點、雙老家庭、生活重建、社區居住及自立生活計畫社工皆需參訓。
2.成人身障個管(含屏北及屏南)、身障中心(含屏中區)及居服計畫,每計畫最多派訓2名社工參訓。
復康巴士(3區)、身障機構(8間)可指派社工或撰寫滿意度之工作人員參訓,每單位最多派訓1名人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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