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8年度『短期補習班公共安全講習暨業務宣導』
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依據「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與「桃園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二)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8年5月29日桃教終字第1080046070號函辦理。
目的:
加強宣導公共安全政策及災害預防管理及災害應變訓練,提昇公共場所安全防護能力。
積極輔導短期補習班確實依法推展業務,增進業者溝通合作及保護消費者權益之管理體系。
強化補教業者「正向管教、消弭體罰」之班級管理知能,創造優質安心之學習環境。
提升補習班對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之正確觀念。
輔導管理各類短期補習班正常運作,彰顯補習及進修教育功能。
加強對民眾宣導慎選合法立案補習班,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桃園區中山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桃園市立圖書館龜山分館、桃園市補習教育事業協會、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消防局、勞動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六、實施方式:
(一)參加對象:本市各立案短期補習班之班主任(或代表人)參加。
(二)時間:本次研習分2梯次,由補習班擇一日期報名參加。
1.第一梯:108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12時20分
2.第二梯:108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2時20分
(三)地點:
1.第一梯:桃園市立圖書館平鎮分館1樓演藝廳
(地址: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三段88號)
2.第二梯:桃園市立圖書館龜山分館4樓演藝廳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97號)
七、注意事項:
補習班代表全程參加課程者,核發研習證明1張。
(二)為響應環保,請參加研習的人員自備環杯。
八、研習課程:公共安全、防災逃生、消費者保護宣導(履約保證機制)、重要法令宣導(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個資法、學生交通車管理暨安全宣導、反毒、反霸凌、禁止體罰、視力保健等)。
九、經費: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十、預期成效:
(一)透過行政業務及公共安全說明,強化補習班管理體系的正常運作。
(二)藉班主任會議的實施,讓業者瞭解相關法令之權責規定,提昇守法守紀的精神,以維護學生、消費者及員工之權益。
(三)透過發放文宣,以維護學生權益及提供學生安全無虞的學習環境。
十一、獎 懲: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辦理敘獎。
十二、差 假:參加人員與工作人員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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