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典寶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私立典寶居家長照機構
高雄市108年度「長照人員執行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項目「BA08-足部照護」訓練課程」招生簡章
申請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中
一、目的:長照2.0開辦至今,擴大服務對象外,亦希望服務人員資格訓練課程,在兼顧專業知能條件下,能更快養成服務技能,透過職前及在職訓練,提升長照服務機構照顧失能者之專業知能。
二、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衛部顧字第1080021532號文
三、承辦單位: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典寶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私立典寶居家長照機構
四、辦理日期:108年8月31日 9:30-12:00;13:00-16:45(6小時)
108年9月01日 8:00-12:00(4小時)
五、上課地點:站前企業領袖大樓-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70號11樓
六、參加對象:長照人員(包含以下人員均可報名參加)
1.照顧服務人員:照顧服務員、教保員、生活服務員或家庭托顧服務員。
2.居家服務督導員。
3.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人員及醫事人員。
4.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
5.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之個案評估、個案管理及提供服務人員。
七、招生人數:招生20名,額滿為止;當梯次招滿15人即可開課。
八、課程費用:3300元
1.學員自費:1,500元/人(含訓練講義、便當及茶水)。
2.本課程申請衛福部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獎助計畫補助中,報名費需另收押金1800
元/人,視補助狀況押金多退少補。
九、繳款方式:
1.至本會親自繳納
2.匯款帳號
戶名: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典寶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郵局劃撥帳號:700-0041552-0354361(左營新莊仔郵局)
*請註明參加者姓名、身份證字號,匯款後請傳真匯款單並來電確認。
十、報名方式:網路報名:自即日至額滿為止,個人填寫網路表單後傳送依報名先後順序。
十一、報名文件:1吋照片1張
十二、結業資格:
學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並於課程結束後繳回問卷調查表,受訓人員於課程期間全程參與10小時訓練,經核備後發給學員「長照人員執行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項目「BA08-足部照護」訓練課程」結業證書。受訓人員遲到20分鐘、缺課或請假者,即無法取得研習證明。
十三、交通路線圖
1.公車:
十全路口站約146公尺:224(原24B).33。
三民公園站(博愛路口)約200公尺:28.53B.8008.8009.
後火車站約280公尺:33.73.紅28.
2.捷運及火車:可搭乘火車或是高雄捷運至【高雄車站】下車,從後站出口再步行約280公尺可達本會。
十四、注意事項:
1.為維護課程品質敬請準時參加會議。冒名頂替者經查證屬實,不發放研習證書及退費。
2.原預計開課日期,如遇颱風等不可抗拒因素,經政府公布放假者,該課程暫停實施並不另
通知,原課程將擇期辦理。
3.本課程提供午餐,會場備有茶水及咖啡包,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杯。
4.完成報名者請配合腳趾甲勿修剪或剪短,預留腳指甲長度提供實際操作課時練習。
十五、本會保留師資、授課順序等彈性變更之權利,若有異動將主動函報主管機關核備,不另行通知。
十六、退費規定:
參訓學員繳納費用後,因故要求退費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實際開課日三十日前退費者,應全額退費。
2.實際開課日十六日至二十九日前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10%。
3.實際開課日前十五日內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20%。
4.實際開課日起第三日(次)上課前退費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費用之30%。
5.實際開課日起第三日(次)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得扣除約定應繳納
費用之50%。
6.實際開課日起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所繳納費用不予退還。
課程表
上課日期 | 課程內容 | 時數 |
8/31 (六) | 足部常見的問題及趾甲常見的疾病 | 2 |
足部評估與問題處理 | 2 | |
足部照顧衛教 | 2 | |
9/1 (日) | 足部保養實務操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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