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河是高雄最鮮明的城市地標,為提倡運動觀光,高雄市政府觀光局將於2019年暑假在愛河流域舉辦「愛河水漾嘉年華」系列活動,透過獨木舟、立式划槳(SUP)、小帆船等體驗,推廣水域休閒活動並宣導正確水域活動方式,邀請大小朋友來高雄玩水過暑假。
一、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環保局、交通局、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新聞局、經發局、高雄市運動發展局、 高雄市鹽埕區公所、高雄捷運公司、高雄市鹽埕國中、高雄市光榮國小、高雄客運有限公司、台灣好食品有限公司、廣朋光電有限公司、寬鴻休閒育樂開發有限公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海洋休閒管理系。
四、承辦單位:城市傳媒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五、活動日期:8月3日(六)、8月4日(日)、8月10日(六)、8月11日(日)。
六、活動地點:高雄愛河 《高雄地方法院前水域(中正橋至五福橋間)》。
七、活動內容:雙人獨木舟12艘(每梯24人)、單人立式划槳12艘(每梯12人)、小帆船2艘(每梯4人)。
八、報名場次:8月3日(六)、8月4日(日)、8月10日(六)、8月11日(日),每天三梯次(14:00-18:00)。
梯次 | 時間 | 報名限額 | 保證金 |
1 | 14:00~15:00 | 40人 | 100元 |
2 | 15:30~16:30 | 40人 | |
3 | 17:00~18:00 | 40人 |
※雙人獨木舟(2人一組,但是1次報名只占1個名額,麻煩兩人以上都要各自報名)、單人立式划槳(1人)、小帆船(2人一組,但是1次報名只占1個名額,麻煩兩人以上都要各自報名)。請於活動前30分鐘完成報到程序。
九、活動對象:1. 不限國籍、不分男女,身高120cm以上者可獨自操作,身高低於120cm以下者需大人陪同。
2. 活動過程中會有落水的可能性,請參加者衡量自身狀況後始得報名。
十、報名辦法:
請往下滑到最底填寫個人報名資料,即日起~2019/7/30(二)23:59或額滿為止,若有剩餘名額則開放現場報名。
十一、報名辦法及保證金:
1、保證金100元/人(每人每項100元保證金,若報名2項,保證金就是200元)。
2、水域活動每人每日限報名一次,不得重複報名,若同天重複報名將以第一次報名為主,可隔日報名別的項目。
3、匯款帳號: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楠梓分行 017 帳號:003-13-34331-8 戶名:陳孟琪
4、保證金將於活動當天報到時退還,若報名後無故缺席者,恕不退還保證金。
※5、保證金於報名後三天內匯款完成並且填寫匯款表單,若三天內未收到匯款,將取消報名資料。
備註:假設有一個家庭3人都想一起報名體驗,那3位就必須在本報名系統上各自報名,匯款可以一併匯,不過需在填寫匯款表單時〝匯款人〞後方需註記匯哪幾位的款(名字要打上去)。
匯款後填寫表單: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qXVet3RZtUjN5DNFMuyR7_zEz95tEifY0w7yxJLDlYU/edit
十二、注意事項:
1、活動當天參加人員請攜帶相關年齡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等),未滿18歲者,需於報到時繳交監護人同意書,以備主辦單位查驗。若經現場查證無相關年齡證明文件、謊報年齡、非本人者及未穿著救生衣等,一律禁止體驗活動。
2、請各參加者務必注意自身安全,並隨身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如有需要,大會備有醫療服務區,可提供緊急救護服務。
3、活動期間須遵守主辦單位之相關規定及工作人員之指導及要求,不當使用器材造成損壞及遺失者,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及賠償。
4、水域活動請遵從工作人員指示,若違反規定或有危險動作及行為,經工作人員勸導仍不從者,工作人員有權取消該資格,且不得有異議。
5、下水體驗者一律須穿著救生衣,活動場區內備有救生人員及專業教練,參加者請聽從專業人員指導體驗活動。
6、請勿配戴尖銳或容易掉落之物品,例如:眼鏡(請改戴隱形眼鏡或運動眼鏡)、手錶、手機、項鍊、衣褲上之鉚釘等物品。請於活動前取下,以免受傷。若遺失或損壞個人物品,主辦單位將不會做出賠償。
7、活動當中或結束,如有身體不適或受傷,應立即告知主辦單位進行處理。
8、本活動為激烈水域活動,具有潛在危險性,不適合下列對象參加:1.心臟病者2.高血壓者3.行動不便者4.其他不適合從事此活動者。
9、參加者在參賽前30分鐘盡量不要進食或吃太飽,且活動前不能飲酒或服用藥物,以免在活動時造成不適。活動前,請參加者適當暖身,避免運動傷害。
10、活動前一日請睡眠充足,以保持活動當日身體最佳狀況。
11、活動當日請視身體狀況量力而為,安全第一,若身體不適者請立即停止活動。
12、如有違反規定或不符合參加資格者,則無法參加活動與退費。
13、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事宜及變動,將公布於活動網站上,請報名者隨時留意網站訊息,恕不另行通知。
十三、公共意外險
本次活動針對參加者於活動期間投保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1、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被保險人營業處所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2、特別不保事項:
飲酒導致傷害。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病、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活動當天現場將由大會提供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3、參加者如本身疾患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參加者務必慎重考慮自身健康狀況與安全,並自行加保個人人身醫療與意外保險。大會不為參加者進行任何活動前健康評估與檢查,由參加者自行承擔活動風險。
4、依據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15歲之日起發生效力。
十四、大會免責聲明:1、大會承辦活動一定會恪忠職守不負參加者所託,將所有可能危及活動舉行、參加者安危的風險降到最低。在公共意外險的保護傘下,參加者因為任何原因受傷、財務損失或死亡者,皆不得向本活動所有相關單位、人員要求任何形式的賠償。意外發生時的求償對象應是公共意外險的承保公司,並強烈建議自行加保。
2、參加者一旦報名,視同同意本次活動辦法的所有規定。如遇颱風、雷雨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依中央氣象局發布活動建議為準),大會得考量安全等因素將活動取消或延期,若取消活動,將全額無息退回報名費(不含轉帳及其他作業相關手續費)。
十五、個資法及肖像權:
1、個資法:參加者同意接受主辦單位或活動合作單位發佈或傳達給各參加者活動相關訊息,此一傳達之行為並不違反個資法。
2、肖像權:大會有權將活動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之各類媒體播放、展出、登錄與刊物上,參加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與本活動有關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3、若不同意上述兩項事項,敬請勿參加報名。
十六、相關問題連絡方式:蔡小姐辦公室 07-3617141-23880(聯絡時間下午13: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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