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 旨:為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且有別於傳統競賽項目,活動以趣味化分組、樂趣化、創意活動內容,並結合地方特色、觀光產業、地方企業等,以鼓勵國民參與運動,提昇國民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四、承辦單位:龍潭國中、龍潭區體育會
五、協辦單位:龍潭區體育會籃球委員會、龍潭國際青年商會
六、活動日期:108年7月28日(星期日)
七、活動地點:龍潭國道三號下方籃球場
八、開幕時間:108年7月28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
九、開幕地點:龍潭三號國道下方籃球場
十、預計報名人數:1000人。
十一、比賽組別:
(一)國小男子組:(民國95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二)國小女子組:(民國95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三)國中男子組:(民國92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四)國中女子組:(民國92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五)高中男子組:(民國89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六)高中女子組:(民國89年09月01日以後出生)。
(七)公開男子組:不限年齡組隊參加。
(八)公開女子組:不限年齡組隊參加。
(九)壯年組:(民國68年7月28日以前出生)
十二、比賽制度:
(一)各組報名低於8 (隊)則由大會以併組或取消該組比賽,賽制依各組隊數修正
(二)預賽:各組別,採分組單循環賽制。
每組3隊循環,若分組2隊採二賽制,取1名晉級複賽。
(三)複/決賽:各組別,採單淘汰賽制,取前4名。
(四)賽制因參賽隊伍隊數多寡,大會有權更改之。
(五)選手逾比賽時間3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如連場則給予10分鐘休息。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球員不得異議。
(六)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籃球規則。(另各單位得以趣味化方式修正場地、時間等等規則)
十三、參加資格:
(一)每人最多參加一個組別,比賽時請檢附可供證明之身分證件(以附有相片的身分證.健保卡及駕照為限),違者,經查獲取消其所有參賽資格;另排除現役各級國手報名參加。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7月15日(一)止。
(三)報名方式:
1.至「108年龍潭運動季籃球3對3鬥牛賽」活動網頁專區報名,登錄報名資料。
2.完成網路報名登錄後可線上繳費(信用卡、ATM轉帳)或周一到周五08:00~17:00至市議員徐玉樹服務處(龍潭區五福街9號)或陽光體育用品社(龍潭區神龍路285號)繳交參賽報名費(每位隊員收取100元.報到時可獲贈品一份),並取得報名收據,即完成報名手續。
(四)參賽人員必須攜帶個人國民身分證(尚未辦理身分證的國中小學生組別得以附有照片之健保卡正本供為證明),若經查無證件者,以棄權論。
十四、三分球趣味競賽:
(一) 於比賽當日採現場排隊報名,一律採現場排隊報名(預計08:30開始廣播通知),並以大會發給的號碼牌做為出賽依據;預計於12:00舉辦決賽,累計命中球數最高者,前三名頒贈三分球王獎勵。
(二)競賽規則說明:
1.初賽:每位參賽者都有三球的投籃機會;三球總分為12分(前二顆球為3 分、第三顆彩球為6分),並以三球總得分最高者,取前8名進入決賽(分數相同得增額錄取進入決賽)。
2.決賽:進入決賽者,可以獲得加投四球的投籃機會;四球總分為18分(第四、五顆球為3分、第六、七顆彩球為6分)
3.最終成績採計初賽三球+決賽四球總分(最高為30分)。
十五、獎勵:獲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及獎金。
公開男子及高中男子組:
1.冠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牌。
2.亞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牌。
3.季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牌。
壯年組:
1.冠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牌。
2.亞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牌。
3.季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牌。
公開女子、高中女子、國中及國小各組:
1.冠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牌。
2.亞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1500元、獎牌。
3.季軍優勝隊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牌。
十六、保險:於活動期間,大會將為所有參與人員(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投保公共意外險200萬元。如有額外保險需求,請考量自行增保。
※請參賽人員於報名表處填寫清楚個人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以免個人權益受損。(僅供保險用途)
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由龍潭區體育會隨時修訂之,並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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