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龍潭區運動季太極拳錦標賽競賽規程
壹、主 旨:為提倡太極拳運動風氣,推廣全民運動,培養優秀選手,提昇太極拳技藝。
貳、指導單位:桃園市議會、桃園市政府
參、主辦單位: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肆、承辦單位:龍潭國民小學、龍潭區體育會、
伍、協辦單位:龍潭區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
桃園市龍潭太極拳發展協會
陸、參加人員:龍潭區各太極拳社團及太極拳同好
柒、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18日(星期日)
捌、比賽地點:龍潭高中活動中心
(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55號)
玖、參加組別:
一、社會組:男、女分組。
二、長青組:60~70歲(民國38年8月18日~48年8月18日出生者),男、女分組。
三、松柏組:70歲以上(民國38年8月18日以前出生者), 男、女分組。
四、新生組:限108年招收之新生,男、女分組。
五、國小組:男、女分組。
六、國小新生組:男、女分組。
壹拾、參加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7月15日止
二、報名地點:桃園市龍潭區神龍路196號
三、聯 絡 人:游麗霞 電話:0933-735-735
張以冠 電話:0912-393-033
壹拾壹、抽籤日期:108年7月21日(星期日)上午8:00
壹拾貳、抽籤地點:桃園市龍潭區龍潭國小103教室旁中廊 (逾時不到者由承辦單位代抽)
壹拾參、報到時間:108年8月18日07:00 ~ 08:00
壹拾肆、裁判會議:108年8月18日08;00 ~ 08:30
壹拾伍、領隊會議:108年8月18日08:30 ~ 09:00
壹拾陸、開幕典禮;108年8月18日09;00 ~ 09:40
壹拾柒、大會賽程:108年8月18日10:00 ~ 16:30
壹拾捌、競賽項目:
一、拳架個人賽
1.37式太極拳(競賽時間6-7 分鐘)
2.13勢太極拳傳統版(競賽時間4-5 分鐘)
3.13式太極拳全民版(競賽時間5-6 分鐘)
4.24式太極拳(競賽時間4-5 分鐘)
5.42式太極拳(競賽時間5-6 分鐘)
6.36式太極拳(競賽時間5-6 分鐘)
7.其他套路(競賽時間3-6 分鐘)(請於備註欄填寫套路名稱)。
二、器械個人賽
1.54式太極劍(競賽時間4-5分鐘)
2.42式太極劍(競賽時間3-4分鐘)
3.32式太極刀 (競賽時間2-5分鐘)
4.13勢太極棒 (競賽時間2-5分鐘)
5.太極功夫扇 (競賽時間3-4分鐘)
6.其他器械(競賽時間2-5 分鐘) (請於備註欄填寫套路名稱)
三、團體賽
1.團體賽不分年齡、性別,項目包括拳架或器械由參賽單位自行選定,(如屬於「其他套路」或「其他器械」,請於備註欄填寫拳架或器械套路名稱)。
2.每隊人數5-10人。
壹拾玖、比賽須知
一、比賽依據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審定之太極拳規則,規則中未盡事宜則於領隊會議中說明或由仲裁委員會解釋。
二、選手須於賽前30分鐘準時報到,並接受檢錄。
三、除社會組外,其他各組「37式太極拳轉身蹬腳可點地,擺蓮腳可不觸手」。
四、除社會組外,其他各組比賽不計時間,但是演練時間過長時,主任裁判得終止比賽,逕行宣布成績。
五、每位選手最多報名兩項(不拘拳架或器械)。
六、同一人不可參加不同組別之相同套路比賽。
七、個人賽單項比賽報名人數不足5人時,得男、女合併比賽。
八、個人賽單項比賽報名人數男、女合計不足5人時,得合併它項比賽。
九、個人賽單項報名達十人以上,得分兩組比賽,報名達十五人以上,得分三組比賽,其餘類推。
十、拳架每次以二人同時上場為原則,最後剩一人時,裁判同意可三人上場比賽。
十一、分數依裁判規則無法決定名次時,抽籤定之。
十二、比賽依實際進行時間為準。
貳拾、 獎勵辦法
一、個人賽:每項10人(含)以上錄取前6名, 8至9人錄取前5名,6至7人錄取前4名,4至5人錄取前3名,3人錄取前2名,錄取之個人第一名至第三名發給獎牌及獎狀,第四名至第六名發給獎狀。
二、團體組:參賽10隊(含)以上錄取前6名, 8至9隊錄取前5名,6至7隊錄取前4名,4至5隊錄取前3名,3隊錄取前2名,錄取之團隊頒發獎盃及獎狀,個人發給獎狀。
三、松柏組參賽人員,第一名至第三名頒發獎牌及獎狀,第四名至第六名發給獎狀,其餘頒發優勝獎狀。
貳拾壹、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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