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學會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公告(勞職授字第10702046911號)認可辦理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師在職教育訓練機構。
※依勞動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八條所定課程〔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應接受每3年至少2小時職業衛生及健康檢查相關法規
訓練在職教育訓練。
二、上課時間:108年8月11日(星期日) 09:00~11:00。
三、上課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325號B1 (三軍總醫院第二演講廳)。
四、報名方式:開放線上報名系統,敬請於報名期限內完成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五、研習費用:會員:$1,000元整、非會員報名費用:$2,000元整。
**請注意
1.完成報名手續但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棄權,由備取醫師及相關人員遞補名額,本班
不接受上課當日現場報名繳費。
2.報名完成後,欲取消報名者,請於開課前十五日內主動來電告知本會。
3.已完成繳費者,若因故無法前來上課,可於開課前十五日內,通知本會由原報名者
同單位其他人員遞補之,開課前十五日申請退費,需自行負擔行政手續費NT$100;
開課前十五日內申請退費,扣除所繳費用50%;開課前三日內不予退費。
六、課程相關注意事項:
1.在職教育學分或時數:對於全程參與本訓練課程之學員,於活動結束後依各參加人員
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8 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
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時數 2小時,請參與者於活動 結束後 30 日至系統
確認時數(現場不另發給證明)。
2.報名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課程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遲到或
早退15分鐘以上者,不得予以採認 ,不得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3.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4.為提倡節能減碳理念,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且自備環保杯及環保筷。
七、聯絡人:洪語蓁 秘書,電話:03-4799595#325705,E-mail:[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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