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依據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課後照顧活動,並依規定方式收費。如貴子弟報名參加,請在期限內網路報名。
報名時間:6/17~8/16,候補報名至8/30下午3點止
一、照顧時間:108/8/30至109/6/30,每週一至週五「每天放學後至下午六時止」(學期間可依意願加入或退出,但請以一個月為單位)。
二、費 用:依教育部規定收費。(請參閱補充說明)
三、內 容:生活照顧、家庭作業寫作、團康體能才藝活動(課表開學後發)。
四、收托人數:每班十五~二十五人,以同年級或同年段編班為原則,必要時採混合編班,未滿十五人則不開班。如遇有特殊情形需調整上課時間,則費用得多退少補,但不得因請假缺課而要求退費。
五、除參加至16:00排路隊回家外,其餘請家長務必於照顧時間結束準時接送學生。
六、超過所參加課後照顧時間,尚未到校接送之家長,基於使用服務者付費原則,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0條標準補繳費用(教育局無補助)。每20分鐘以0.5節計,收費200元。若有二位以上學童延遲接送則平均分攤照顧費用。學務處訓育組將另開收費單收費。
補充說明:
1.收費方式:
上課時間 | 收費計算方式 |
學校平日上班時間 (放學~16:00) | 新臺幣二六○元×服務總節數÷○.七÷學生數 |
學校平日下班時間 (16:00~18:00) | 新臺幣四○○元×服務總節數÷○.七÷學生數 |
開課狀況會在學校網頁公告。
3.錄取順序:
(1)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法令規定)。
(2)報名至六點的學生(協助家長安心就業)。
(3)依報名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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