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請先完成網路後補登記,再於報到當天繳交紙本資料,資料完整者,即可完成後補報到手續。
報到當天除了報到資料外,尚需繳交文件如下
1.全戶設籍資料之戶口名簿(需有詳細記事)
2.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三者之一)
a.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年房屋稅單
b.房屋租賃契約證明及其他佐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如里長開立之居住證明、水電費收據等)
c.公家機關宿舍配住證明
若新生額滿,改分發至建國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