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新竹縣主委盃定向越野錦標賽 一號公告
一、 宗旨:定向越野,是一種在野外利用地圖和指南針,以不同形式去完成一段路程,並且在檢查點為檢查卡(記錄卡)打上印記的運動,是風靡世界的時尚運動,除了考驗體力之外,更考驗我們的判斷力,是身心與腦力結合的一種完美境界的運動;為了推廣定向越野運動,使其能夠成為全民運動,積極舉辦定向越野活動與賽事,累積國人對「定向越野」的認識,培養民眾之地理定向智慧,使成為具有全方位國際觀的地球人,促進地方觀光發展,並將定向越野運動普及新竹縣各校園及社區。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定向越野協會、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竹北市公所、橫山鄉公所 、新竹縣橫山鄉鄉民代表會
三、 主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四、 協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新竹縣政府交通旅遊處、廣濟宮管理委員會、新竹縣內灣國小、內灣村村長黃世杰、新竹縣橫山鄉內灣社區發展協會、新竹縣橫山鄉內灣形象商圈發展協會、新竹縣橫山鄉文化藝術推廣協會、竹風山水工作室、學揚學苑、竹北市光明中醫診所、恊天宮文教推動委員會、展拓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建中藥局、內灣彭老師野薑花粽、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定向越野社、新竹定向家族(以上單位陸續增加中)
五、 辦理日期:108年5月4日 星期六
六、 辦理地點:新竹縣內灣國小及內灣老街(詳細報到地點將於2號公告說明)
七、 參加對象:200組凡愛好運動、身心健康者皆可依組別報名參賽;惟一人僅可報名一組。
八、 賽事組別:
1. 公開雙人組(FA):不限性別,兩人,限滿18歲以上。有定向越野者賽事經驗者。
2. 樂齡體驗組(FB):不限性別,兩人,限滿50歲以上。想體驗定向越野者。
3. 雙人體驗組(FC):不限性別,兩人,不限年齡。想體驗定向越野者。
4. 親子雙人組(FD):不限性別,兩人,成人與12歲(含)以下小朋友。
5. 兒童雙人組(FE):不限性別,兩人,限12歲(含)以下小朋友。
6. 國中雙人組(FJ):不限性別,兩人,限12-15歲,就讀新竹縣內學校或戶籍設籍於新竹縣者。
7. 國小雙人組(FS):不限性別,兩人,限7-12歲,就讀新竹縣內學校或戶籍設籍於新竹縣者。
九、活動流程:詳細活動流程將於2號公告說明。
09:00 選手報到 (※領取電子指卡與號碼布)
09:30 開幕式~賽事說明及大合照
09:50 全體選手熱身操時間
10:00 定向雙人積分賽集體出發
11:10 成績處理及成績公告與表演
11:30 頒獎及感謝狀 (※依賽事實際進行狀況提早)
12:00 圓滿禮成
十、報名資訊:
1.報名方式:一律公告網路報名。至BeClass https://goo.gl/VGZ8PE線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2.報名期限:中華民國108年3月30日 起至中華民國108年4月10日 17:59截止。
(※200組額滿截止)
3.本次比賽不接受現場報名,請各組選手提早報名。
4.報名費用:每組300元。(不含手續費30元)#非不可抗拒因素取消報名者,一律不退費。
5.繳費方式:綠界金流平台繳費;可線上信用卡刷卡繳費、網路ATM、線上ATM轉帳、四大超商繳款等。
6.聯絡人:新竹縣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總幹事 賴育方先生 手機0933-983145.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7.報名資格:參賽者須身體健康,若身體患有心臟病、腦溢血、高血壓、糖尿病病、氣喘等不適合激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加,若參賽者隱瞞病情,所有一切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報名者正式報名後即被視為符合並同意“參賽資格”條款。
十一、賽事資訊:依定向越野競賽公告規程。(詳細將於2號公告說明)
1.活動形式:賽程以短距離(Sprint)雙人積分賽的形式舉辦,採集體出發。
2.比賽限制時間:將於2號公告說明。(競賽選手一旦超過比賽限制時間,成績將不列入排名。)
3.比賽地圖:地圖比例尺將於2號公告說明。地圖規範ISSOM2007,地圖尺寸A4紙張規格。
4.參加者交通、午餐需自理。
5.各組賽程資訊:將於2號公告說明。
6.現場設置救護站。
7.車輛與行人:賽區為開放空間,主要道路上偶有車輛通行,人行道上則有健行運動的行人與遊客,請選手通過時,特別注意車輛與禮讓行人,如發生碰撞,選手須負起最大責任。
8.飲水站:賽區內將設置一處飲水站,提供參賽選手於賽事中必要的飲水。
9.本次賽事,使用 Sport ident 電子計時系統,若有調整,將於最新公告發佈。
10.本次賽事採用SPORTident電子打卡計時系統。報到時,以團體優先報到。個人進行報到,領取「號碼布」與「電子指卡」。 自備「電子指卡」者,僅需領取「號碼布」,並確認登記「電子指卡」編號,是否正確,報到地點將於 2 號公告說明。報到完畢後,選手必須立即將「號碼布」別於身體前方直到比賽結束。電子指卡請選手妥善保存,在成績組載入並列印成績後,於成績組回收「本會電子指卡」。 遺失或損壞須賠償新台幣3,000元。自行攜帶指卡之選手,因指卡問題產生成績無法讀取時,選手自行負責不得抗議。建議使用SI9指卡,較新與較舊之指卡,打卡時,需給感應器同等SI9指卡之傳輸時間。
十二、其他競賽相關規定 【※ 以實際2號公告說明為主】
1.參加國中、國小選手,比賽當天需攜帶本人有效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以利備查。
2.團體積分獎以總積分排名,積分計算方式如下:
(1). 報名時須明確填報所屬團隊名稱;方可計入成績,不接受賽後補名單及更換。每一單位最多計算各組前10名選手之積分。
(2). 選手取得該組別第一名得積分10分,第二名得積分8分,第三名得積分6分,第四名得積分4分,第五名得積分3分,第六名得積分2分,其他名次積分1分。※計前10名。
(3). 選手未出發比賽(DNS),未完成比賽(DNF),取消排名資格(DQ)與超過比賽限制時間者(OT),積分皆為0分。
(4). 團體積分相同時,以得10分之次數多者勝。
3.選手禁制區:以『紅串繩』區隔,即為選手禁制區,選手禁止進入,違反規定者,取消排名資格(DQ)。比賽當天請所有選手於規定時間內報到,選手及其教練不得恣意進入賽區勘查場地或干擾比賽。
十三、獎勵:
1.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及獎品、各組前六名頒獎狀。
2.團體積分獎之前六名頒發獎盃。
3.完賽小點心。
十四、附則:競賽專有名詞解釋
1.DQ:失去排名資格。
(1)選手失去排名資格之狀況如下:選手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裁判長判定,即以DQ論。如辱罵裁判、賽事工作人員,或其他隊伍之教練與選手;或頂替他人出賽等。
(2)選手犯規:如穿越禁制區;告知或導引其他選手找尋檢查點。經裁判逕行舉發或其他教練與選手舉證,最終由裁判長判定,即以DQ論。
(3)選手超出比賽限制時間,成績組即判定DQ,不得提出任何投訴。
(4)順點賽中,選手未依地圖指示,依序找尋檢查點,經成績組判定,即以DQ論,不得提出任何投訴。只要漏尋任一個檢查點,或尋點順序錯誤,即為DQ。
(5)檢查點設置有任何問題,需先進行投訴,由選手之教練口頭告知裁判長,由裁判長處理,裁判長將口頭回覆處置方式。若不服處置方式,可書面提出抗議。抗議書向成績組索取。
2.DNS:未出發。選手已經完成報到之手續,但因個人之因素,如身體突然不適等,而未出場比賽,即以DNS論。
3.DNF:未完成。選手已經出發進行比賽,但因個人之因素,如比賽中受傷等,而未完成比賽,直接前往終點成績組報到者,即為DNF。
十五、氣候:比賽期間,如有下雨,比賽仍照常舉行;敬請自備雨衣雨具。除非有雷擊之可能與暴雨之發生,比賽將由裁判長決定是否暫停或者延期舉行。
十六、保險:將辦理100萬元場地意外險。個人如有其他額外需求,請自行加保。參加人員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病歷者,請勿參加,否則,活動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參與人員應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並拋棄法律抗辯權。※主辦單位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責任內所致之意外傷害理賠,如有考量保險保障範圍之不足,請自行加保其他有效之個人保險。
十七、申訴:任何競賽規則之疑異,概由裁判裁定之。若有申訴則繳交書面報告及新台幣陸仟元之保證金,向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由審判委員作仲裁。申訴成立退還保證金;不成立則沒收保證金。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不得再提異議。賽會期間所有公佈之公告與成績,於成績公佈20分鐘後則無法更正及無抗議權。
十八、其他事項
1.響應環保,請當日比賽場次結束、離開場地前將週遭環境整理乾淨,並做好確實分類。
2.如有未盡事宜,將於比賽現場之出發區公告。
十九、本縣各單位參加隊職員、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於技術會議、公開練習及競賽期間准予公假登記,工作人員含場地佈置期間給予公假登記。
二十、辦理本活動之工作績優人員依本縣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標準表之規定辦理敘獎。
二十一、本會有權將此活動之錄影、相片及成績等,公告、展出、登錄於網站與刊物上,參賽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宣傳與播放活動。
二十二、後續將有賽事二號公告公佈。
二十三、本競賽規程呈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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