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研修)期間:109學年度第2學期(自2021年2月至2021年6月)
受理交換(研修)申請之姊妹校廈門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理工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寧波大學、江南大學、海南大學、南通大學已列入教育部認可名冊,至該校所修習之學分得依規定辦理採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