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目的: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3條規定,各級主官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關機關應指定環境教育負責單位或人員辦理環境教育之規劃、宣導、推動、輔導、獎勵及評鑑相關事項。為使臺中市環境教育發中指定之對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瞭解並符合環境教育法相關規定。
藉由環境教育推動輔導查核說明會,讓臺中市環境教育法中指定之對象瞭解並符合環境教育法相關規定,透過本市內應申報單位之環境教育計畫推動、環境教育活動設計及執行技能,針對環境教育推動人員辦理輔導說明會、教育活動設計研習會。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
京丞資源國際有限公司
參與對象:
本市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各場次報名規範大致以行政區劃分各場次報名規範大致以行政區劃分太平區、大里區、霧峰區、烏日區共103處單位。
辦理日期:108年9月27日(星期五)屯區場
辦理地點:朝陽科技大學-理工大樓E-103演講廳
報名期限:108年9月20日下午4點59分截止
說明會:
活動時間及內容(活動流程僅供參考,各時段活動將依實際情形,彈性調整,並依現場為準):
輔導查核說明會及環境教育活動設計研習會(屯區)
108年9月27日(星期五)屯區場 | |
時 間 | 課程規劃 |
| 輔導查核說明會 |
09:00-09:30 | 報到 |
09:30-09:40 | 環保局代表致詞 |
09:40-10:40 | 環境教育學習及活動方式 |
10:40-10:50 | 休 息 |
10:50-11:50 | 環境教育計畫提報及成果申報說明 |
11:50~12:00 | 回饋單填寫 |
12:00~ | 午 餐 |
| 環境教育活動設計研習會 |
13:30-14:00 | 報到/前測試題填寫 |
14:00-15:00 | 環境教育教學活動設計 |
15:00-15:10 | 休 息 |
15:10-16:10 | 環境教育活動設計實作暨分享 |
16:10-16:30 | 後測試題及問卷填寫 |
16:30~ | 賦 歸 |
1.自行開車
(1)國一南下
開車經國道1號國道1號於191公里處彰化系統交流道,接國道3號國道3號往南至211公里處霧峰交流道下,按圖示約8分鐘可達本校。
(2)國三南下
開車經國道3號國道3號 211公里處霧峰交流道下,約8分鐘可達本校。
2.搭計程車
搭計程車從台中火車站到本校約20分鐘。
3.搭高鐵
搭乘高鐵由台中站下,經台74線台74線(快官霧峰線)接國道3號國道3號往南至211公里處霧峰交流道下,約25分鐘抵達本校(全程約21公里)。
自高鐵台中站可搭乘台中客運133路、中台灣客運151路及全航客運158路至本校。
4.搭乘台中客運
搭乘台中客運201路、107路、108路及中台灣客運50路、53路至霧峰分局(吉峰路口),轉搭台中客運132路及中台灣客運151路至本校(約2.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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