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徵寶寶、幼兒音樂治療師帶領的音樂親子律動課學伴
★每堂課皆包含10分鐘各別親子諮商
★精緻化教學:4人開班,6人滿班,精緻化控制品質
【時間】A班:周三下午10:00 ~ 11:00
B班:周三下午16:00 ~ 17:00
【招收對象與年齡,分齡分班】
2.5y-5y 幼兒,非特殊生
【地點】永和頂溪站1號出口步行5分鐘
【費用】每期4堂課共2600元 (每堂650)
【教師】
姓名: 邱雯琪 (音樂治療師)
學歷、證照:
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音樂演奏學士
美國Illinois State University 音樂治療碩士
美國音樂治療師證照MT-BC專業號 13154
現任:
臺安醫院雙十分院復健科 音樂治療師
光田醫院附設弘毓基金會 音樂治療師
Facebook:「音樂治療師雯琪分享平台」
海報連結:https://imgur.com/a/2nxwW7m
音樂治療【Q&A】
Q1:由音樂治療師所帶領的音樂親子律動課與MT、奧福音樂以及親子音樂課有何不同?
A1:
奧福本身偏向為音樂教育,設計的活動目標偏向引導把孩子向音樂教育(學音樂)的方向。Music together 是提供系統化的音樂活動,有固定的音樂與歌詞教材CD,所有的孩子0~5Y都是跟著一套教材走。
開設親子音樂課的師資相同的地方為皆需要音樂背景,但是,音樂治療師的訓練還需要理解人體的心理與生理功能,關於醫療病理的診斷與神經心理方面的成長與症狀。
要成為音樂治療師,需要是音樂本科系畢業或是擁有一定程度的音樂理論與樂器技藝者,才能學習(進修取得)音樂治療之資格。
音樂治療師帶領的音樂親子互動課,是希望讓音樂跟著孩子走,運用歌聲、彈、鼓與其他樂器。課程重點之一在於:互動與關係的建立。單純性地聆聽音樂只是音樂治療方式的其中一種方式,在課程中,選擇什麼樣的歌曲,主要是音樂治療師根據團體狀況來做選擇,簡言之,音樂治療使用的音樂與樂器都是依照課程團體對象需求不同,而進行彈性地調整。
音樂治療師所帶領的課程,並不會教導某一種樂器。但是有些被帶領者在課程裡開始彈奏烏克莉莉或喜歡上打擊爵士鼓,是因為音樂治療評估運用某特定樂器教導來提訓練提升專注力與手眼協調與社會互動能力。如果音樂治療師有進行樂器教導,那是跟她所觀察參與課程者的個別需求有關。
此外,音樂治療師帶領幼兒音樂課程中方法多變,就算將來不學樂器,對音感或是音樂的喜歡會提高。下述幾種是較常出現在音樂治療課程中的方法:
( 1)父母諮詢:父母是幼兒的重要他人,也是參與活動的協同者,有時候也可能會是幼兒出現各種問題的來源之一,所以父母諮詢可以說是幼兒音樂課程不可缺的一部分,也是和帶領成人學生最大的不同所在。
諮詢的重點在於了解父母本身的需求,澄清不合理的期待,音樂治療師必須與父母建立起同盟關係,才能與父母互相交流與提供親子溝通模式因應與變化的參考方法。
(2)聆聽::聽覺是接觸聲音的第一步,經由聽到不同的聲音,每一個參與者,都會有不同的生理或心理感受,音樂與語言都是以聽覺為基礎,音樂中的變化包括了聲調起伏、高低音變化、速度快慢、音色差異等,為幼兒建立起聽覺的辨識能力。
(3)即興創作:由音樂治療師的帶領的課程,即興創作的目的可以使幼兒在具有結構性的安全感中,自由地藉由音樂素材與互動活動來表達他們自己,有時候也會結合戲劇,抒發出他們不知如何運用語言表達的思想與情感,進而促進語言與非語言表達能力。
(4)節奏訓練與器樂合奏: 敲敲打打本來就是幼兒的本能,所以音樂治療師可以讓幼兒探索音樂,進而在器樂的合奏當中,培養幼兒的耐性、群體協調、互助的精神。
(5)將音樂結合想像,融合繪畫與戲劇等活動。
Q2 : 音樂治療真的可以讓小孩專注力提升?
A2:音樂治療的確可以引導與協助孩子更專注!
首先,我們需要先理解,什麼是專注力?
專注力是指一個個體可以不受外界干擾或是對外界刺激作過濾篩選,並且集中意志在某事物上的持續的能力。而專注力也包括了認知,分析理解,判斷優先順序,計畫反應。
1 選擇性專注力(可否集中)
2集中性專注力(可否聚焦)
3持續性專注力(專注時間)
4轉換性專注力(從一件事情轉到下一件事物)
5分散專注力(同時間進行兩種或以上的活動能力)
此外,家長應對不同年紀孩子可持續專注的時間有所了解
2歲 :平均大約是7分鐘
3歲: 平均大約是9分鐘
4歲: 平均大約是12分鐘
5歲:平均大約是14分鐘
根據Jinah kim、Tony Wigram、Chrisitian Gold的研究指出,學齡前兒童經過12周每周30分鐘的音樂治療團體課程後,在專注力,社交溝通技巧,輪流等待上都有顯著改變。
Q3:音樂治療是一種醫療行為嗎?
A3:要定義音樂治療算不算是一種醫療行為,首先,我們可以先定義一下,何謂醫療行為?
根據台灣衛福部所定義的醫療行為:凡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所為的診察診斷與治療,或基於診察診斷結果,以治療為目的,所為的處方用藥施術或處置頂行為的全部或一部的統稱。
在台灣,音樂治療尚未納入國家考試,因此音樂治療在很多地方,包括台灣還不能算是一種醫療行為。在澳洲,音樂治療已經被編制在醫療體系當中,在英國,音樂治療在國家健康服務當中。在台灣,音樂治療不像語言治療職能治療與物理治療與臨床心理師,可以藉由通過國家考試的認證,被視為一種正規的醫療行為,但是社會局室認可音樂治療的。幼兒的部分針對專注力與同儕社會互動。
Q4 : 音樂治療可以改善小孩子的不當行為? 多久時間可以看到成效?
A4 : 以教養教育的觀點,小孩的不當行為,跟從小的主要照顧者不可能完全無關,在音樂治療的課程中,被帶領者有機會學習到藉由不同的活動來抒發自己的負向情緒,有些孩子會被歸類為脾氣很差的孩子,其中一種可能是她無法表達出本身的某些情緒,即使透過語言來敘說,這時音樂治療師能夠做的就是協助家長更明白孩子內心的感覺,讓家長學習如何給予協助。
很多孩子的不當行為,諸如肢體攻擊,源自於情緒問題,經由音樂治療師的觀察與帶領,找出孩子的情緒癥結,然後協助其找到適合的抒發表達方式。
不能否認,相較之下,孩子年紀越小,可塑性越高。
,然而,每個孩子的天生個性與學習不同,每塊海綿吸收水分的時間與程度也不相同,每個人對於音樂治療的接受學習力也是。此外,上課的連續性與否更是直接影響著,例如,孩子根本沒有機會跟音樂治療建立關係,卻想要看到成效,這本身就是不當期待。
Q5有關於特殊幼兒想上音樂團課之建議:
A5邱雯琪音樂治療師表示,特殊兒童想上團課,要看其能力到哪裡,或是應該說他的(情緒)爆點在哪裡。就算都是ASD確診的孩子,每個狀況都不一樣,會建議先上一對一音樂治療,再加入團體課,要不然其實對孩子來說就是沒有給他武器,就直接上戰場實戰,可能會適得其反的,以她個人的觀點來說,偏向反對的。
然而,有一些狀況她覺得可以試試看的,就是該孩子的能力已經可以上普幼了(不是在進不了特幼名額的情況下)要不然只是把能力還不到的小孩,引發其內心焦慮,還將來更抗拒團體活動的可能。
此外,正因為是團體,當孩子較為特殊,很容易出現晾在旁邊的狀況,就算音樂治療師為了孩子量身設計出簡單互動,這個團體中的其他幼小孩子衝口而出的言語,也會比較容易傷害到特殊孩子本身甚至其父母,或是讓這個孩子反而特別去發現自己發現自己特殊(發現不一樣是特殊孩子遲早要面臨的議題)但是,在目前邱雯琪音樂治療所設計的幼幼班的年齡層,最大的是5Y,不認為特殊幼兒們直接進入團課,有能力負荷,音樂治療師地的立場,真心希望不僅僅是引導者本人的身心、體力與時間的規劃都是最好好的情況下為孩子們設計課程內容,參與者也可以對由音樂治療師所帶領的音樂親子律動團課有某種程度的了解,這樣才會是三贏(父母,孩子,老師)
註 : 以上QA內容來自音樂治療師邱雯琪、《聽~音樂比你想得更療癒,音樂治療30響》、《音樂治療14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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