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77條規定;雇主對於作業場所具有爆炸、火災之虞者,使用之電氣機械、器具或設備,應具有適合於其設置場所危險區域劃分使用之防爆性能構造。又依據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第54條可燃性氣體之高壓氣體設備或冷媒設備使用之電氣設備,應具有適應其設置場所及該氣體種類之防爆性能構造及機械器具安全防護標準第110條規定用於氣體類之防爆電氣設備,其性能、構造、試驗、標示及危險區域劃分等,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3376系列之標準規定。
配合勞動部將防爆電氣設備納入型式檢定項目鑑於國內外石化工廠、化學工廠事業單位裝設之防爆電氣設備,往往選用之防爆電氣設備不符設置場所氣體種類之防爆性能構造,且往往安裝時又未按照國家標準施工規定施工,本會特邀請防爆電氣設備技術驗證領域的資深專家講授與安裝實務影片解說現場安裝、選用關鍵重點技術,藉以提升事業單位對於所屬防爆電氣設備管理之技術,相關人員亦能正確選用及安裝使能符合國家標準之規定並確保廠區真正之安全。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時間:107年12月27日 一日
◎地點:高雄市新興區中正3路88號4樓(王品台塑牛排樓上4樓捷運美麗島站8號出口)
◎證書:全程參與者將發給結業證書◎人 數:60人(額滿為止,依報名 先後錄取)
◎費用:2000元
◎繳費方式:(1)現場繳交
(2)即期支票:抬頭-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報名方式:本訓練接受線上報名或傳真2373126
聯絡人:徐德懿小姐,電話:07-2373234
月 | 日 | 星期 | 時間 | 課目 | 時數 | 講師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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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四 | 0900-1000 | 電氣防爆相關法規及檢查常見缺失 | 1 | 外聘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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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400 | 電氣防爆設備選用及區域劃分關係 | 3 | 外聘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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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防爆設備構造原理與維持重點(1) 防爆電氣設備安裝施工技術實務(2) 防爆電氣設備維修保養(3) | 3 | 外聘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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