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條及第7條規定辦理。
貳、目的
為防制人口販運犯罪及保護人口販運被害人之權益,並延續推動人口販運工作,特訂定本研習營計畫,以強化第一線實務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能。
參、研習期程及地點
一、 期程:107年11月27日
二、 地點:內政部移民署11樓大禮堂(台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肆、參訓對象及人數(預訂150人)
一、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與防制人口販運業務近3年曾參與本署舉辦防制人口販運訓練課程之第一線人員(司法警察、勞政、漁政、檢察官、司法人員等)優先。
二、具有經辦實務經驗人員。
伍、課程內容
本研習營預定講授3項課程如下:
一、外籍漁工勞力剝削偵查實務。
二、精進人口販運犯罪構成要件認定與偵辦技巧。
三、刑法沒收新法與人口販運之關聯探討。
陸、預期效益
一、透過本次教育訓練研習,提升第一線人員查處涉嫌人口販運案件,以及鑑別人口販運被害人之正確性,進而加速將人口販運加害人繩之以法。
二、藉由學者專家提供邏輯、通盤完整之分析研討,並與各與會人員互動探討,從實務案例研析討論,強化各單位研擬人口販運對策之周延性及論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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