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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漁村體驗一日遊-傳說食材探索之旅

活動日期:2018-11-17

活動說明

2018竹北市烏魚文化節嘉年華系列活動】

為提升竹北市西區烏魚產業觀光為主要目標,協助產業在地經營與環境整備,結合竹北市光明商圈,以竹北市地區獨有的濱海漁產為元素,呈現地區獨特天然資源及豐富漁產,整合在地烏魚養殖、漁產加工、休閒、餐飲、地區商圈、節慶活動等產業與文化推廣活動,配合漁村升級與推廣竹北市西區漁村休閒活動、研發在地食材特產美食伴手禮,營造竹北多元文化具有優質產業環境的城市意象。

 

一、主辦單位:竹北市公所、竹北市民代表會

二、活動日期:11/10、11/11 or 11/17、11/18

三、活動時間:08:30-19:30(08:30於新竹高鐵站準時發車)

四、活動地點:竹北市西區漁村、竹北光明商圈

五、報名費用:每人優惠價新台幣1500元。[欲報名者皆須填寫報名表]

          (活動日算起年滿3歲至未滿6歲小朋友體驗價$800)

(原價$1740:包含全程接駁、午餐-烏魚美食、彩繪蘿蔔體驗、撒網教學體驗、魚貨處理場觀摩、鹽烤台灣鯛品嚐(非1人1隻)、魚拓體驗、餵石斑魚體驗、晚餐-光明商圈烏魚料理、優質伴手禮、保險、導覽解說...等項目)

六、活動行程:將分為兩週不同行程


第一週 11/10 or 11/11
08:10-08:25 新竹高鐵站3號出口報到集合

08:30      準時出發

09:00-10:00 新月塘-餵魚&撒網教學體驗

10:00-10:20 鹽烤台灣鯛品嚐(14-5人一隻魚)

10:30-11:50 藍鯨魚寮-彩繪蘿蔔&餵石斑魚&魚拓 體驗

11:50-13:00 藍鯨魚寮-烏魚料理餐

13:10-14:30 福樂休閒漁村-烏魚養殖區導覽解說&烏魚粽DIY

15:00-18:00 竹北文化公園-嘉年華活動

18:00-19:30 光明商圈-烏魚料理餐

19:30      會場上車返回新竹高鐵站(預計左右20:10左右會抵達)


第二週 11/17 or 11/18

08:10-08:25 新竹高鐵站3號出口報到集合

08:30      準時出發

09:00-09:30 藍鯨魚寮-彩繪蘿蔔&餵石斑魚體驗

09:30-11:10 魚拓體驗&我是總舖師(DIY)

11:20-12:30 福樂休閒漁村-烏魚養殖區導覽解說&烏魚丸DIY

12:30-13:50 福樂休閒漁村-烏魚料理餐

14:00-14:40 新月塘-餵魚&撒網教學體驗

14:40-15:00 新月塘-鹽烤台灣鯛品嚐(14-5人一隻魚)

15:30-18:00 竹北文化公園-嘉年華活動

18:00-19:30 光明商圈-烏魚料理餐

19:30      會場上車返回新竹高鐵站(預計20:10左右會抵達)

 

七、活動辦法:活動採網路報名制(參加者皆須填寫報名表),民眾自由報名參加,活動日算起3歲以下小朋友免報名費,年滿3歲至未滿6歲孩童活動價$800元,未成年者須由家長陪同,方可報名。

(如有3歲以下兒童參加請註記告知或電話告知,並於車程中與家長同一座位)

八、報名期限:開放共160人(1天40人),額滿為止。

九、報名方式:

(1)採事先網路報名

(2)報名步驟


STEP1

填妥報名表

報名成功者請於三日內匯款或轉帳(假日也包含在天數內)

若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費,系統將會自動刪除資料。

(例如:7/13報名,須於7/15前匯款,否則系統於7/16刪除資料)

(若有同行友人 可合繳金額 記得告知合繳姓名)

總行代碼013

帳號246-03-500197-1

戶名:魔力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銀行:國泰世華銀行竹北分行


STEP2

匯款後請將帳號末五碼、戶名、收據,

傳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傳真03-5511827(請註明姓名、電話)


STEP3

請再次來電03-5516828 確認是否報名並匯款成功,以維護您的權利!

十、 注意事項:

☆☆根據交通部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二條,如旅客因個人因素任意解除,將依據活動日開始前數日,依百分比賠償旅遊費用☆☆

 

第十二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旅客(稱甲方) 業者(稱乙方)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繳交行政規費,並依列基準賠償:

一、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二、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三、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四、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五、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六、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如因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活動取消或順延,將另行通知退費機制!★★★

1.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並保有活動內容及時間變更的權利。

2.為維護所有參加者權益,接駁車準時發車,未於報到時間內報到者,視同棄權,將不另行退費。

3.預計參加前幾日會寄發行前通知至報名表格填寫之mail,因此請特別注意,若未收到也請務必於來電告知!

 

☆報名民眾敬請依照約定出席活動,若有其他問題請來電03-5516828 洽詢徐先生或譚先生

★★★如因天災等不可抗拒之因素,造成活動取消或順延,可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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