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屏東縣「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業務宣導說明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辦理。
三、辦理單位: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四、辦理日期:107年8月16日(週四)、8月17日(週五)下午14:00~17:00
五、 辦理地點:
8/16(四)屏東縣東港鎮公所大禮(屏東縣東港鎮中山路2-100號)
8/17(五)屏東縣政府南棟大樓301多媒體教室(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六、參加對象:屏東縣政府所屬機關、公立學校等義務採購單位優先採購之承辦人員。
七、課程流程
下午場時間 | 課程內容 |
13:50~14:00 | 報 到 |
14:00~15:50 |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暨相關法令說明 |
15:50~16:00 | 休息時間 |
16:00~16:40 |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網路資訊平台操作(新系統) |
16:40~17:00 | Q&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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