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C級蹼泳教練(第24期)講習實施計畫
一、宗旨:推展世界運動會蹼泳運動項目、提昇專項技術,培訓基層蹼泳裁判。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蹼泳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國小
六、參加資格及人數:
(一)具游泳教練資格或現任體育教師。
(二)與水中運動訓練相關者。
(三)年滿18歲、高級中等學校(含同等學力)以上畢業、對蹼泳發展有興趣者。
(四)預計培訓人數裁判及教練各30人。
七、講習時間、地點:
※C級教練:(報名C級教練者,若無C級裁判資格須同時報名C級裁判)
1.學科時間:107年8月25、26日(學/術科)。
2.地點:高雄市四維國小(三樓視聽教室與游泳池)(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103號)。
3.術科實習:本次講習會後需組訓選手參加本會賽事,累計滿2人次,方可發照。
八、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8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額滿均不予受理。
九、報名費:報名費各項新台幣2,500元,本會會員及在校師生各項優惠價2000元(須出具證明影本)。【含教材、講師費、午餐、保險、證照。裁判另含裁判POLO衫、裁判帽子;教練另含紀念品】。
十、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網路繳費(連結請點)
十一、洽詢電話:07–6171126、手機:0975-676583、傳真:07–6194895。
十二、附則:
(一)本講習會依據教育部體育署委辦「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103年輔導全國性非亞奧運體育運動團體辦理教練、裁判講習與授證實施計畫」建立裁判、教練三級制度。
(二)學科及術科測驗各達70分以上為合格。
(三)講習期間未參加學術科測驗或缺課者,不發給證書。
(四)持有本會核發之合格蹼泳教練、裁判證者,始可註冊擔任各項蹼泳比賽教練及裁判。
(五)裁判講習學員須參加107年9月1-2日「107年全國蹼泳錦標賽」高雄市國際游泳池(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4巷1號),住宿需自理,無法參加本次實習者,需參加之後蹼泳比賽實習,C級裁判講習學員需實習累計滿二天,方可發照。
(六)教練講習學員會後需組訓選手參加本會賽事,累計滿2人次,方可發照。
(七)講習期間供應午餐及礦泉水。
(八)附報名表、課程表各乙份,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九)未報名者不開放旁聽。
十三、缺課補課辦法:
(一)遲到十分鐘以上者,應補上遲到的課程一小時。
(二)缺課補課需另繳費,每堂(一小時)300元。
(三)講習結束一年內必須完成補課,未完成補課者,視同講習不合格。
十四、補考辦法
(一)學科、術科考核成績未達及格標準者,可申請於六個月內補測(至多兩次)。
(二)補測收費辦法:1.學測:每次300元。 2.術測:每次300元。
(三)請學員自行上網選定欲參加之開課班別,於七天前通知協會登記補測並繳費,以併入該班期一併參加檢測。
十五、本實施計畫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日期 時間 | 8月25日(六) | 8月26日(日) | 9月1-2日(六、日) |
07:45-08:00 | 報到 始業式 |
| C級教練講習學員會後需組訓選手參加蹼泳賽事(全國蹼泳錦標賽),累計滿2人次,方可發照。 |
08:00-08:50 | 協會簡介 蹼泳運動沿革 | 蹼泳運動基本技術 (陸上動作分析) | |
09:00-09:50 | 蹼泳競賽項目與規則 (運動規則) | 運動科學理論 訓練力學、運動營養 (體能訓練法) | |
10:00-10:50 | 蹼泳運動基本技術 (雙蹼、浮潛) | 訓練計畫 (戰略與戰術) | |
11:00-11:50 | 蹼泳運動基本技術 (單蹼、器泳) | 運動傷害防護 (運動傷害防護) | |
13:00-13:50 | 蹼泳水中體驗 蹼泳指導技術 | 蹼泳水中體驗 蹼泳指導技術 | |
14:00-14:50 | |||
15:00-15:50 | |||
16:00-16:50 | |||
17:00-17:50 | 學科測驗 | ||
18:00-19:50 | 綜合座談 |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