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倫理,簡單的說,是指「人與土地之間的關係」;而土地在此不是指一塊地,而是涵蓋土地上的生物和非生物的整個環境。
這個名詞最早由有美國「生態保育之父」之稱的奧多‧李奧帕德(Aldo Leopold)所提出,他在1943年所完成的「沙郡年記」中用「倫理」這個平常用在人類之間的關係和秩序的名詞,用在提醒我們思考人與環境間應有的關係和秩序。
台灣從1990年開始,土地倫理的專書在台灣出版,台灣的生態保育、自然關懷,有更深邃的思考理路陪伴。自然步道走讀將近30年,我們的反省路徑又是甚麼?透過這場演講一起來思考。
演講地點:自然步道協會[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84號3樓 (萬華火車站對面)]
費用: ***為推廣環境教育,會員及非會員一律免費,歡迎大家踴躍參與、協助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