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
「107年社工人員勞動權益課程」簡章
壹、目的
勞動基準法是維護勞工權益重要的法規,為協助本市從事社會福利社工人員及從事社會福利相關專業人員對自身勞動權益之認識及瞭解,進而維護自身勞動權益,並一起為社會福利工作勞動條件共創合理、透明及合法工作環境。
本講座透過專業資深人員講授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工權益須知要項及本市社會福利領域勞動權益問題現況及建議,藉以讓社工人員對自身勞動條件權益的認識及維護,在友善的勞動環境中當一位快樂社工。
貳、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
參、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參加對象:高雄市民間社福單位、醫院之社工人員及對議題有興趣之相關領域專業人員。
二、人數:名額100位,額滿為止。
肆、上課地點: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8樓會議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
伍、講座流程
日期 | 時間 | 課程名稱 | 講授人員 | 時數 |
107年 6月2日(六) | 8:45~9:00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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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10 | 長官致詞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局長姚雨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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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11:10 | 社會工作與勞動權益面面觀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勞動條件科陳俊源專員 | 2小時 |
陸、課程時數:將協助申請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認證。另提供課程時數、公務人員時數。
柒、報名方式及日期:採網路報名方式(網址https://goo.gl/HabAWK),即日起至5月30日(三)下午5點前截止,名額100位,額滿為止。欲取消報名者,請於活動3天前來電告知,俾利掌握報名狀況。
捌、承辦人:倘若有任何問題,請逕向本局社工科陳宜茜小姐聯繫,電話(07)337-3069。
玖、其他事項
一、活動時間如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事件,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停止上班」訊息,即停止活動辦理。
二、響應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環保杯,當日現場不提供紙杯。
三、會議廳內禁止攜帶飲料、食物入內食用。
四、上課地點長青綜合服務中心戶外停車場僅提供中心長輩使用,參訓人員車輛請停放該中心周邊道路停車格位,或至本市文化中心、凱旋醫院收費停車場停放再步行至該中心(約5-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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