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門高中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園之美』寫生比賽辦法
壹、宗旨:
本項活動以結合美術教育暨環境教育,推廣美育活動,提高學生對環境意識的感知,培養欣賞環境的美感能力,提
昇創作水準為宗旨。
貳、辦理方式:
一、競賽組別:
(一)高一組:每班至少報名2人,最多6人。
(二)高二組:每班至少報名2人,最多6人。
二、競賽時限:4小時。
三、競賽內容:
採現場寫生方式(不能於教室畫照片),題材以北門高中建築或有關文史建物及校園景觀暨環境周邊特色為主。
比賽用四開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寫生用具、畫板一律自備,不得自備紙張或由他人代筆。
四、優勝錄取名額:
(一)分成高一、高二兩組,各組視參賽人數多寡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佳作(1~3),
由學校發與獎狀、獎金或獎品。
(二)無故缺席者依學生獎懲辦法懲處。
參、比賽時間:
107年06月01日(星期五)12:30開始於圖書館領取畫紙,逾時10分鐘未到者,視同棄權。當天16:30前需交回作
品,逾時亦視同棄權。
肆、競賽地點:本校戶外校園。
伍、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請有意參加的同學向各班圖資股長報名,並由圖資股長統一填報(圖書館網頁→檔案櫃→106學年度校
園之美寫生比賽報名表)。
陸、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05月21日(星期一)止。
柒、競賽評審:敦請 校長聘請美術專長老師擔任。
捌、本辦法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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