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活動限本校畢業校友及志工子女,目前就讀國中,有需要志願服務學習時數者優先錄取。
二、活動當日7:50至本校學務處簽到。
三、當日需帶志願服務冊(學校尚未發下者請於簽到表上註明)、環保餐具(當日供午餐)。
四、服務時間為08:00~13:00(用完餐後協助環境收拾),全程服務者,核予5小時時數。
五、服務內容為協助裁判、道具整備、環境整理、資源回收等。
六、服務同學須聽從師長指導,不得無故離開服務崗位,否則學校將不核予時數,並且將其違規行為告知國中端學務處處理。下次有志願服務活動時,本校亦會將列其為不予錄取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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