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
(一)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070006264號。
(二)中華洪門武術聯盟,中華洪武字第10701001號。
(三)屏東縣體育會國術委員會,107屏體國委洪字第10700006號。
(四)台南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南武委第107001008號。
二、宗 旨:為宏揚中華傳統武術文化,提升武術拳藝,響應政府打造運動島,增進國際體育文化交流,
推展國民外交。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中華洪門武術聯盟、屏東縣體育會國術委員會
(二)指導單位: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民族傳統體育分會、中華全球洪門聯盟
(三)贊助單位:寶得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辦單位:台南市體育總會武術委員會
(四)承辦單位:北京海峽兩岸民間交流促進會、廈門中和武術館、高雄市洪門國武術協會、
高雄市海峽兩岸太極拳交流協會
(五)協辦單位:中國洪門五聖山、屏東縣國武術總會、屏東縣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屏東縣傳龍武學中心、
高雄市威龍洪家拳訓練中心、高雄市齊燕武學訓練中心、高雄市太極拳協會、
鑫康旅行社有限公司
四、參加對象:各國家、地區武術協會、大陸各省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學校教育單位、武術學校、武術協會、
武館、武術研究會,均可報名參賽。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7月28日(星期六),共1天。
六、比賽地點:高雄巨蛋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757號)
七、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06月10日(星期日)止。
(二)報名方式:網路線上報名,網址:https://goo.gl/zHYMis
報名後請追蹤。報名資料不全或不清楚者將不受理。
(三)報名費用:
1.國武術:每項350元。
2.競技太極拳:每項400元。
3.對練:每組每隊(2~3人) 400元。
4.團練:每人200元,每隊(5~8人)。
(四)聯絡人:【劉大立】手機:0986-071130
【姚佩慈】手機:0971-258726 傳真:07-3132202
(五)匯款戶名:中華洪門武術聯盟 合作金庫銀行南高雄分行
帳號:0630-717-211514
(六)繳款方式:報名完成後,請於107年06月30日前以團體為單位匯款付費;
收據影本請郵寄或Email至組委會。
【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安東街28號 姚佩慈收】
【Mail : twmcf2013@gmail.com】
八、賽會排程:
(一) 抽籤日期:2018年07月28日上午7:15
(二) 報到時間:2018年07月28日上午7:00~8:00辦理報到。
(三) 過磅時間:2018年07月28日上午8:30過磅,逾時者以棄權論。
(四) 裁判會議:2018年07月28日上午7:30~8:00舉行。
(五) 領隊會議:2018年07月28日上午8:00~8:30舉行。
(六) 比賽時間:2018年07月28日上午9:00開賽。
(七) 開幕時間:2018年07月28日下午12:30舉行。
九、國、武術競賽項目:
(一)套路年齡分組:
A組:7歲以下 (2011年7月28日前出生)
B組: 7- 8歲 (2010年至2011年7月29日出生)
C組: 9-10歲 (2008年至2009年出生)
D組:11-12歲 (2006年至2007年出生)
E組:12-15歲 (2003年至2006年出生)
F組:15-18歲 (2000年至2003年出生)
G組:19-22歲(憑學生證)(1996年至1999年出生)
H組:19-40歲 (1978年至1999年以出生)
I組:41-50歲 (1968年至1977年以出生)
J組:51-60歲 (1958年至1967年出生)
K組:61-70歲 (1948年至1957年出生)
L組:71歲以上(1947年以前出生者)
(二)套路競賽項目:
1.拳術
H001 五步拳 | H002 一路長拳 | H003 二路長拳 | H004 三路長拳 |
H005 乙組長拳 | H006 乙組南拳 | H007 國際競賽第一套南拳 | H008 國際競賽第三套南拳 |
H009 國際競賽第一套長拳 | H010 國際競賽第三套長拳 | H011 自選長拳(競) | H012 自選南拳(競) |
H013 八卦掌 | H014 八極拳 | H015 少林拳 | H016 連環拳 |
H017 七星拳 | H018 通臂拳 | H019 通背拳 | H020 羅漢拳 |
H021 劈掛拳 | H022 武當太乙遊龍拳 | H023 翻子拳 | H024 象形拳 |
H025 地躺拳 | H026 查拳 | H027 花拳 | H028 華拳 |
H029 炮拳 | H030 紅拳 | H031 小洪拳 | H032 大洪拳 |
H033 童子功 | H034 五祖拳 | H035 金剛拳 | H036 形意拳 |
H037 木蘭拳 | H038 詠春拳 | H039 心意六合拳 | H040 螳螂拳 |
H041 六合自然門 | H042 地術拳 | H043 武術基本拳 | H044 內家拳 |
H045 傳統南拳 | H046 傳統北拳 | H047 忠義拳 | H048 簡易拳 |
H049 虎形拳 | H050 鶴形拳 | H051 羅漢十八掌 | H052 初級拳(台北市武協) |
H053 少年規定拳 | H054 其它傳統拳術 | H055 越武道單人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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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太極拳:
F001 13式太極拳 | F002 24式太極拳 | F003 42式太極拳 | F004 自選太極拳 |
F005 國際競賽第三套太極拳 | F006 其它太極拳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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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器械:
G001 乙組刀術 | G002 乙組槍術 | G003 乙組棍術 | G004 乙組劍術 |
G005 國際競賽刀術第一套 | G006 國際競賽刀術第二套 | G007 國際競賽刀術第三套 | G008 國際競賽槍術第一套 |
G009 國際競賽槍術第二套 | G010 國際競賽槍術第三套 | G011 國際競賽棍術第一套 | G012 國際競賽棍術第二套 |
G013 國際競賽棍術第三套 | G014 國際競賽劍術第一套 | G015 國際競賽劍術第二套 | G016 國際競賽劍術第三套 |
G017 國際競賽南刀第一套 | G018 國際競賽南刀第三套 | G019 國際競賽南棍第一套 | G020 國際競賽南棍第三套 |
G021自選刀術 | G022自選槍術 | G023自選棍術 | G024自選劍術 |
G025傳統長兵 | G026傳統短兵 | G027傳統雜兵 | G028大刀 |
G029洪門刀 | G030洪門棍 | G031洪門劍 | G032洪門扇 |
G033其他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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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太極器械:
K001 42式太極劍 | K002 自選太極劍 | K003 國際競賽太極劍第三套 |
5.對 練:
C001 徒手對練 | C002 器械對練 | C003 器械徒手對練 | C004 越武道對練 |
6.團體項目:
N001 團體拳術 | N002 團體器械 | N003 團體太極拳 | N004 團體太極器械 |
N005 團體木蘭拳 | N006 團體木蘭器械 | N007 心意六合拳 | N008 越武道團體拳 |
十、比賽規則:
(一)依據中華民國體育運動會最新國際國術比賽規則。
(二)依據國際武聯武術最新比賽規則。
(三)服裝及器材:
1.套路選手須穿著武術表演服或武館練習服裝並自備兵器。
(四)獎勵辦法:採用個人獎、團體獎。
1.個人部份:取第一名(金獎)第二名(銀獎)第三名(銅獎)頒發獎牌及獎狀,第四名頒獎狀。
賽員不足十名時,降二敘獎,或組別、男女、套路合併,賽員三名以及不足三名運動員時
成績不列入團體錦標賽,不得異議。所有項目若人數不足,必要時採組別、男女、套路合併
(單項取分)。
2.團體部份:區分團練成績、團體成績、團體總錦標。
團練成積:取前三名敘獎頒獎牌及獎狀。
團體總錦標:各單位取積分前四名頒發獎盃及獎狀。
十一、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各隊隊員須照大會規定時間隨同各單位團體到場報到。
(二)大會活動期間全體人員均予以投保300萬公共意外責任險,本大會不承擔選手的任何意外及損傷事故;
有關參賽選手保險事宜,請自行辦理。
(三)凡參賽隊伍之各單位隊職員應按指定之位置參觀休息,比賽場地除各該參賽之賽員、工作人員、護理人員以
外,均不得進入比賽場內。
(四)各場的比賽時間、賽員比賽順序經大會排定後,不得要求更改且應於出場前三十分鐘接受檢錄。
(五)比賽時需攜帶大會準備的選手證或身分證正本、健保卡正本,學生請帶學生證,以備大會檢錄組查驗。
(六)檢錄後不得離開,否則比賽時唱名三次不到,含未檢錄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七)賽員比賽時,必須著功夫裝,禁赤足、赤膊,未按規定者以棄權論。
(八)比賽所需服裝、器械用具請自備,並接受大會人員引導。
(九)比賽期間必須服從裁判之判決,並遵守大會秩序。
(十)賽員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應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一)比賽進行時,如遇特殊事故,經大會宣布比賽停止時,當場不論進行時間長短,該場比賽不予計分,擇期
另行比賽時由大會另行通知。
(十二)所填報名參加本單位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之用途使用。
(十三)報名後如因特殊狀況未能參賽,所繳之報名費將扣除行政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
(十四)推手賽員應穿著棉質套頭運動裝、運動鞋或功夫鞋。請依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頒行之「國際太極拳規
則」辦理。
(十五)檢附未滿18歲參賽選手同意書一份,請填妥後於報名時一併寄回主辦單位,未於旨揭期間內寄回同意書
者,視為手續不完全,必要時將不予參加抽籤,若使參賽權益受損,概由選手自行負責。
十二、參加單位注意事項:
(一)開、閉幕時各代表隊請穿著整齊國術服裝,隊伍進出比賽會場,應保持肅靜及維持場地清潔。
(二)請各位選手、人員尊重大會規定,期許大會能比賽圓滿成功。
(三)本邀請賽活動已規劃購買意外險及現場安排有專責醫護人員。
(四)參加運動隊職員之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一切費用自理,比賽當日午餐、茶水由大會提供。
十三、申訴:
(一)運動員資格之申訴: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二)比賽中申訴事件應由領隊以書面簽名,並同時繳交費用新台幣伍仟元,同審判委員提出處理。
(三)除當時應以口頭提出外,仍按照規定於三十分鐘內補具正式手續,否則視同放棄申訴權。
(四)如不按上述程式而擾亂會場秩序者,取消該隊所有賽員比賽資格。
十四、本競賽規程如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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