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明:
飲酒問題本身就甚為異質化,不同特質的飲酒問題被主張需以不同的方式去介入協助。臺灣對於因為飲酒導致的家暴行為之處置,並未因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施行而規劃相關聯的處遇方案,依保護令認定其暴力行為與飲酒有關者的處遇計畫。其中,尤以「大量飲酒,但尚未達酒精成癮者」的處遇方案最為欠缺。即早發掘問題性飲酒或酒癮者,並促其接受醫療處置與協助其社會復健,以減緩相關疾病之惡化、預防社會事件的發生,及減少相關醫療資源負擔與社會成本是衛生福利部近年的積極目標。
二、目的:
(一)強化衛政與社政的溝通平台,促進未來更多元化的推廣模式。
(二)提升醫事人員對家庭暴力與酒害防治之認知與專業知能提升。
(三)掌握加害人及修正其飲酒習慣和飲酒行為,降低加害人飲酒量和加強其對飲酒後行為負責。
(四)察覺暴力循環模式與飲酒相關危害及責任,洞悉自己的期待及學習更有效的認知情緒和行為,降低暴力和飲酒的危害。
課程聯絡人:(07)7513171分機2232 張瑜庭/沈詩婷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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