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的
(一) 研討會分2日進行,共10小時課程小時課程。【可兩日全程參加或擇一場次】
(二) 我國為實施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CEDAW),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健全婦女發展,落實保障性別
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於民國100 年制定CEDAW施行法,並於101年已開始施行。包含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在內之性暴力亦為CEDAW所稱歧視之一種,為使參加者更瞭解CEDAW之內涵,特地安排在中午休息時間播放
CEDAW相關影片,以為倡議推廣。
(三) 本計畫將邀請法官、檢察官等各方面相關專家透過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法院判決案例之解析與對話,以促進
從事性暴力防治工作者可自各層面對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處理之認識,進而凝聚共識,避免此類事件
爭議判決之發生。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三、時間:106年9月21、22日 (四、五) 9:00-16:10
四、地點:臺南市立崇明國中3樓會議室 (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號)
五、參加對象、人數
(一) 各單位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二) 對此議題有興趣之教師
(三) 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四) 從事性暴力防治工作相關人員
(五) 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六) 司法人員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9月20日(三)12:00止,或額滿為止。
七、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
(一) 線上報名 (教師學習護照、公務人員終身網)
(二) 電子郵件報名,報名表如附件。([email protected],收到後三日內會回信)
八、注意事項:
(一)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活動前3天以電話或E-Mail通知取消報名。
(二) 請務必攜帶環保杯、環保筷與會。
(三) 參加研習之教師、公務人員得登記10小時之研習時數小時或核發研習證明。
(四) 學校聯絡人:胡朝義主任 06-2907261#155
3363901
性平會聯絡人:黃硯農社工員 06-2224885
06-2224122 (傳真)
[email protected]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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