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緣起:
志工自發性的熱情參與志願服務奉獻社會,其身心靈健康受到重視,為發揚「心中有愛~溫情
常在」、「肯定志工愛~重視志工情」,平常忙於志業,因此中華民國志工總會特舉辦 「志工
之星」卡拉OK歌唱選拔大賽,提供志工展現才藝,提昇志工朋友正當休閒娛樂及內涵, 以
歌聲匯聚志工情愛、同心協力,促進祥和社會。
二、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高雄市政府、高雄市議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工總會
四、承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志願服務協會
五、辦理時間及地點:
南區初賽:106年7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 ~下午17:00,
地點:高雄市議會一樓簡報室(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56號)。
決 賽:106年8月27日(星期日)上午08:30 ~下午17:00,
地點:台中市明德女中采薈廳(台中市南區明德街84號)。
六、參賽對象: 持有志願服務紀錄冊,民國88年6月30日前出生之志工。名額:50人
七、報名方式: 請以親自報名或通訊(E-Mail、傳真) 報名
南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志願服務協會
會址:80274高雄市苓雅區福德三路60號2樓
電話:(07)761-1018 傳真:(07)761-1002
E-MAIL:[email protected]
八、報名截止:106年7月12日(三)止。(報名從速,千萬不要錯過以歌會友的好時光)
九、比賽方式:
(一)不分組:凡年齡滿18歲以上 之志工。
(二)採初賽及決賽二階段比賽:
1.初賽分北、中、南三區。
2.由專業評審依評分標準,各區取前6名共18人入圍總決賽,每人獎牌各一面。
南區入圍決賽者,本會將致贈獎勵狀或紀念品乙份,以表祝賀。
3.參賽者於報到時需出示身分證件及志願服務紀錄冊以供驗證參賽資格。
4.決賽(8月份):獎勵金(新台幣)~第一名3萬元1人;第二名2萬元1人;第三名1萬元1人;
第四名3人各5千元;第五名5人各2千元,第六名各7人,並獲頒獎牌各一面。
5.當天參賽者可組志工暨親友助陣團來為您加油,這一項另有加分喔!
6.曾於去年參賽榮獲第一名之志工之星,請把機會禮讓給其他志工喔!
7.當天將邀請105年榮獲全國志工歌唱大賽第一名之「志工之星」獻唱!
8.全國第一名「志工之星」今年將應邀參加國際志工日慶祝大會暨高雄市志願服務人員
「金暉獎」頒獎典禮獻唱。(文化中心至德堂)
9.南區志工歌唱大賽入圍「志工之星」決賽者,有義務擔任公益親善大使、參加公益慈善節目演出。
十、評審方式:邀請具音樂專才之學者、專家或從業人員3-5人擔任評審。
1. 演唱一首自選曲。
2. 評審標準:歌唱技巧(含節奏及咬字)40分、音色及音準30分、
台風(態度及表情)15分、造型(儀容及服裝造型)15分,
外加分1-3分(由評審視加油團士氣表現酌加分數)。
十一、經費來源:本會自籌經費。
十二、注意事項:
(一)為鼓勵愛好唱歌之志工參加,以您最拿手的歌曲作為比賽之自選曲。
(二)承辦單位準備音圓系統卡拉OK伴唱,
若伴唱機系統內無選唱歌曲請參賽者現場自行準備伴唱CD。
(三)現場抽參賽順序。
參賽者,請務必準時報到,以利進行抽籤,逾時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
(四)參賽者當日午餐由本會提供,親友助陣加油團煩請自理或委由本會代訂便當,一客80元。
(五)名額有限,凡報名比賽者,請務必參加,以免影響他人參賽權利及前置作業。
十三、初賽各縣市分區:
區 域 | 承辦單位 | 縣 市 名 稱 |
北 區 | 宜蘭縣 志願服務協會 | 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
中 區 | 台中市 東信社區發展協會 | 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
南 區 | 社團法人高雄市 志願服務協會 | 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市)、澎湖縣、台東縣(市) |
交通特別補助費:高市志協特補助來自台東縣、澎湖縣參賽者交通車馬費1,000元。
十四、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視狀況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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