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目的:
發揚桃園閩南特色陣頭及既有閩南歌謠傳統文陣元素,藉由比賽方式結合舞蹈、文陣及閩南歌曲之美,揉合傳統及現代的舞蹈演出,展現閩南文化創新意涵。
二、 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2.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三、 參賽對象及組別:
1. 三人以上組隊參賽
2. 組別
超級組
一般組
四、 比賽項目:
舞蹈曲目限閩南歌曲,有唱詞或純音樂均可,每組演出以10分鐘為限(不含上下台)。
五、 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06年6月2日(五)止網路報名,請填寫下方報名表單。
六、 競賽方式:
1.初賽
2.決賽
七、 評分標準:
八、 競賽獎勵:
1.超級組
2.一般組
※ 以上皆獲精美獎盃一座
※ 以上奬金包含所得稅、二代健保代扣保費及依法須繳納之費用
九、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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