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行義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加強童軍領導人員瞭解童軍運動的原理和方法,透過野外活動和小隊團體生活體驗,研習團務行政及活動領導的方法。
(二)銜接十二年國教課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設計,輔導童軍教師改進教學方法,增進教學能力,達成教學目標,培養教師班級經營的技巧與能力。
(三)擴增童軍木章持有人之人力資源,促進童軍運動的發展。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苗栗縣政府教育處
(二)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三)承辦單位:苗栗縣童軍會
(四)協辦單位:苗栗縣第101團
三、舉辦時間:民國106年5月20日(星期六)至21日(星期日)暨5月27日(星期六)至30日(星期二);分兩階段實施,第二階段於5月26日(星期五)下午7時30分前報到。。
四、舉辦地點:苗栗縣福星山童軍營地(苗栗市),營地聯絡電話:037-325002。
五、參加對象:
(一)年滿20歲,參加童軍或行義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結業達六個月以上,並辦妥年度三項登記之童軍服務員。
(二)名額40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六、參加費用:
(一)參加人員每人繳交報名費新臺幣4600元整(含膳宿、簿本書籍、訓練器材、保險等)。
(二)請各服務單位(團、校)酌予補助。
七、報名方式:
(一)請於106年4月15日之前,先行依式填寫報名表及學員意見表(電子檔),並以電子郵件傳送:miaoliscout@yahoo.com;郵件主旨請註明:報名行義木章。
(二)報名人員經核定後,個別通知繳費。請各報名人員於106年4月20日前,將報名費(請匯入本會帳戶,戶名:苗栗縣童軍會、郵局劃撥帳號:00221024,匯款時,匯款人請填所屬單位名稱及匯款人姓名,以便核對。匯款後請將收據、所屬童軍會簽章後之報名表,連同童軍或行義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證書相片檔案以電子郵件傳送:miaoliscout@yahoo.com。
(三)已完成報名手續者,概不退費,如因重大事故,得於活動前10日前提出退費申請,但須扣除行政費及必要開支等費用。
(四)聯絡人:利偉民,聯絡電話:0919-721252,電子郵件:bv4wn@yahoo.com.tw。
(五)報到通知另行寄發。
八、行政組織:
(一)主持人(團長):魏早炯(四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訓練組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另行洽聘。
九、舉辦方式及設備:
(一)訓練時間六天五夜(分兩階段實施),採露營方式進行。
(二)參加學員需穿著標準童軍制服及自備個人裝備用品。營帳、炊事帳、小隊箱、炊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營本部提供。
十、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其內容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規定之課程實施之。
(三)參加學員於訓練期間能熱心學習完成課程者,給予結業證書。訓練期間凡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需擇期補訓未完成之課程,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證書。
十一、本計劃經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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