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天穿日」第53屆臺灣客家山歌比賽
客家歌謠親子組實施辦法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月15日止,本組限前30組報名,有興趣參賽者,請提早報名,以免向隅。(以郵戳為憑)。 2.報名方式:可採郵寄、線上報名或親送【310新竹縣竹東鎮東林路88號竹東鎮公所 民政課收,信封封面請註明參加竹東106年臺灣客家山歌比賽】、傳真報名03-5961247或電郵報名ctt614@mail.hcct.gov.tw或FACEBOOK竹東客家山歌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29116427297972/粉絲專頁線上報名。 3.比賽時間:初賽2/18上午,決賽為2/19下午(暫定)。 4.每人限報1組:1組限填寫報名表1張,請勿多組報同1張報名表,將不予受理。 5.參賽資格:參賽者人數至少親子2-6人組成,其中至少一人年齡為3~15歲,參賽者關係限兄弟、姊妹、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參賽者請於報名時,提供親子關係證明文件。 6.本組比賽歌曲一首,由客家委員會出版「客家歌謠選集I」、「客家歌謠選集II」專輯之歌曲或參賽者自選已獲授權的客語歌曲或帶有演唱得念謠(含童謠、數來寶、相聲等)。演唱曲目非大會提供者,應自備原版音樂伴唱帶並於外標貼上姓名、歌名,於報到時繳交給工作人員。初賽與決賽不得選擇同一首歌曲。本項活動歡迎熱愛客家歌謠之外籍人士或外籍配偶踴躍報名。 7.初賽每組演唱時間不超過5分鐘(不含上下台,錄取六組進入決賽,凡入圍者頒發表演費),決賽每組不超過8分鐘。 8.評分標準:演唱技巧50%、客語發音30%、創意表現20%。 9.客家歌謠親子組表演費,由一參賽成員代表領取(限成年人),並以該員為所得扣繳憑單之扣繳義務人。 10.參賽者於比賽當日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進行驗證。 11.參賽辦法及報名表可至竹東鎮公所網站 (http://www.hcctt.gov.tw/zhudong / )活動公告下載,承辦人: 03-5966177轉525張佳純。 |
※報名時,請填寫及備齊下列表件:
□報名表(含切結書)、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身分證明文件。
□民國86年2月16日以後出生未滿20歲之報名者,請加附家長(老師)同意書。
□選唱客家委員會出版「客家歌謠選集I」、「客家歌謠選集II」專輯以外歌曲,請加歌曲(含伴唱帶)使用授權書(須取得參賽歌曲之音樂、錄音著作權所有人授權,同意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公開演唱、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宣,或於廣電及網站等媒體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
切 結 書 ※以上報名資料均填寫無誤,如經主辦單位發現有假借、冒用、偽造、舞弊等情事,一律取消報名(得獎)資格,並擔負一切法律責任。 ※本人已詳讀本活動簡章,並同意遵守主辦單位之相關規定、配合相關安排及遵從評審團之決議。 ※本人同意將參與本次比賽及相關活動期間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 ※本人同意參賽客家歌謠親子組之表演費由 代表領取(代表人限參賽成員1人,成年人),並以該員為所得扣繳憑單之扣繳義務人。 ※本人(選唱客家委員會出版「客家歌謠選集I」及「客家歌謠選集II」以外歌曲或自行創作者)擔保參加「106年「天穿日」第53屆台灣客家山歌比賽客家歌謠親子組」活動所使用之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均合法取得公開使用權無誤;如遭相關著作權所有人或第三人提出異議,本人願負起一切法律責任。
此致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全部報名者簽名: (未成年者另需家長簽名) |
客家歌謠選集
http://web3.hakka.gov.tw/ct.
客家歌謠選集II
http://web3.hakka.gov.tw/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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