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課程為「團督技術工作坊:利用團體工作方法進行有效督導」,故開放參與對象以社工督導及社工主管為優先,或本府社會處及本縣社會福利團體社會工作者(須實務年資滿4年以上),敬邀符合資格之社會工作者踴躍參與,並於期間內填寫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