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牡丹鄉公所【Mudan 心旅遊】牡丹人文生態旅遊開發計畫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聚焦在地人才提升計畫:培訓環境教育師資)
一、 緣起
依照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內容之規範: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以此法規規定來估算,每年必須接受4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研習之機關或單位約7299個,全國約有400萬人需要上環境教育課程。因此,如何強化且落實環境教育的發展,是我國政府與全民首要面對的課題。而環境教育發展關鍵,在於如何讓環境保護與經濟成長同時取得平衡,將環境教育具體地落實到日常生活中,並創造就業機會,形成產業化藉以提升民眾生活水平;因此政府相關部會的法令也必須配合環境教育法不斷修正,如此,產業化的概念才能逐漸落實,以達環境教育永續發展之最終目標(吳忠宏,2014) 。然而,目前國內可以提供環境教育的場域不多,且恆春半島社區發展生態旅遊日益成熟,像社頂社區、里德社區等,皆進而走向環境教育產業的發展,在牡丹鄉人文生態旅遊產業發展的進程上,此時此刻環境教育與相關師資培訓的啟動,是最適合的時機。
本計畫環境教育課程旨在提供牡丹鄉境內中小學教師申請環境教育人員之研習時數,相關課程認定原則依據教育部「環境人員認證級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二項及第五項規定,辦理研習時數之認定,結訓之後之證明可提供具教師身分之學員提送環境教育人員申請。如無教師身分之學員,亦可透過本計畫研習課程,瞭解環境教育之各種面向,為日後投入環境教育產業鏈之準備。
根據相關辦法,本計畫擬與真理大學環境教育暨生態保育研究推廣中心合作辦理,由該中心協助課程規劃與師資安排,並送交屏東縣政府教育局取得研習時數證明。
相關法規依據如下:
1.環境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2.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
3.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作業要點。
二、計畫目標
為了能讓本計畫培訓之學員,成為日後牡丹鄉環境教育發展之種子教師,期望能協助各社區或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申請之環境教育人員,除了法規規定之課程之外,期望每位學員均能學習教案撰寫之外,能夠實質產出相關教案,並具有執行教案之教學能力,作為日後提升牡丹鄉人文生態旅遊品質的基礎。
三、辦理單位/主持人:真理大學環境教育暨生態保育研究推廣中心/生態保育組 莊孟憲組長
四、研習日期:104年10月17日、10月24日、10月31日與11月7日。
五、研習地點:屏東縣牡丹鄉
六、 研習人員:
1. 牡丹鄉境內學校環境教育指定人員及相關領域教師。
2. 牡丹鄉中小環境教育指定推動人員(建議以「學務主任」或「教務主任」擔任為原則,亦可指定具環境教育熱忱或專業之專任教師擔任)。
3. 牡丹鄉國中小教師、職員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三年或累計五年以上,冀取得教育部認定之24小時環境教育研習時數者。
4. 牡丹鄉各單位暨所屬機關人員(需環境教育時數者)自由報名參加,額滿為止。
七、 注意事項:根據法規規定,必須滿足相關時數,故本研習不接受請假事宜,如時數不足無法提供環境教育人員申請,由學員自行負責。本課程上午簽到、下午簽退,並不得代簽。
八、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即日起至104年10月10日(星期六)止,已下列方式報名
1. 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http://goo.gl/HcHBdr
或 2. 下載報名表將報名表填妥後email:naturaltaiwan@gmail.com信箱,(註明參與屏東縣牡丹鄉公所聚焦在地人才提升計畫:培訓環境教育師資)或傳真至06-5703834真理大學環教中心(傳真後請來電通知確認)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06-5703100轉7453(王姿媚小姐)
九、預期成效:
1.透過研習方式,讓牡丹鄉境內中小學教師認識環境教育之相關理念與內涵,進而更落實環境教育推展。
2.授課學員得以提出環境教育專業人員認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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