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各校(科/系)辦理校內賽參賽各類科人數而定,得依照參賽該類科「實際全程參賽學生」總數量的10%計算,晉級區域賽。例如:參賽餐飲類科人數為10位,即可推派出1位選手代表科/系參加區域賽餐飲類科;參賽餐飲類科人數為20位,即可推派出2位選手代表科/系參加區域賽餐飲類科;以此類推(人數以無條件進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