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
一、計畫目的:
(一) 近來社會性侵害、性騷擾案件不斷出現,且年齡層也一直向下漫延,為瞭解個別案例的司法問題,提供發展性、介入性及矯正性之輔導,協助個案能有適當成長與適應社會。
(二) 本會於99年度承辦教育部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發現許多各階層的相關人員,期望能再多開辦跨領域的相關研討會的需求,尤其面對個案發生性侵害或性騷擾司法案件的問題,更希望能透過與司法人員的互動,達到適當的溝通與了解。
(三) 透過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有爭議之案例,邀請司法院及相關法院之法官參加座談,凝聚對相關議題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達成共識,避免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爭議判決之發生。
(四) 本會於100年11月19日又辦理一場100年度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場地受限只能提供200位參加,也有許多單位無參加,報名人數又上達250位。101年3月19日於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又開辦一場人數也一樣200人,因此本會基於在人民的須求上看見自己責任的心情,再度辦理此一研討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
(三) 協辦單位:臺中市德明慈善會
三、活動日期:民國102年04月13日(星期六)上午09:00-16:00
四、活動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活動地址: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五、辦理方式:研討會以1日(6小時)之課程為原則,包括邀請有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法官與學者進行專業座談討論分享經驗(90分鐘*3人)、蒐集法院判決學校敗訴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進行2場討論(60分鐘*2場*3人)、綜合討論與座談(60分鐘)。
六、參加對象:各場次參加人員以200名為原則,參加人員包括如下:
(一) 教育部、內政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二) 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三) 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四) 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
(五) 司法人員
(六) 對於相關議題有興趣之民眾
七、報名方式:透過臺北市政府發文轉知全國各司法機關、各教育機關、各地方政府、相關民間團體報名參加。
八、本活動採網路報名。
九、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2年04月08日中午12時止。
(二)報名方式: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chinesenpo.org.tw性侵害與性騷擾專區-→臺北市性侵害與性騷擾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進行線上報名。
(三)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參加,請於民國102年04月10日前以電話或e-mail通知取消報名。
(四)聯絡人:翁秘書、巫老師
電 話:(04)2481-5588
傳 真:(04)2481-6828
E-mail:chinesenpo@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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