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活動名稱:「101年八里左岸之星歌唱大賽」
二、活動主旨:為提昇北海岸藝文人口及豐富民眾藝術生活,並藉由比賽發掘更多優秀歌唱人才,擴
大八里左岸觀光能見度,讓八里成為充滿藝術人文的地區。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四、比賽時間:
(一)初賽時間:101年11月 17日(星期六) 10時至21時止。
(二)決賽時間:101年11月24 日(星期六) 13時至18時止。
(三)比賽地點:新北市八里區大埤頂社區活動中心二樓(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1段95號2樓)
五、參賽資格: 1.參賽者需為新北市北海岸地區(包括八里、淡水、三芝、石門、金山、萬里區)
設籍或工作,並年滿18歲參賽者。
2.報名者需備工作在職證明,身分證件備查驗。
3.已簽約之藝人及職業歌手不得報名參賽。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
七、比賽規則
(一)初賽-百人尋星戰 (101年11月17日.星期六10:00~21:00)
1.比賽組別:國語組(含其他語類)、台語組(每人限報一組不得重複參賽)。
2.比賽方式:自選曲一首,限演唱曲目第一段,採用主辦單位提供之伴唱音樂帶,歌唱大賽不提
供字幕參考,參賽者演唱歌曲若為特殊曲目請自備演唱帶或以大會現有曲目參賽。
3.晉級說明:各組選出12位進入決賽。
4.評分標準:節拍與音準30%、技巧40%、音色與歌曲詮譯30%。
5.訊息公佈:晉級決賽之參賽者名單,將於初賽結束後於現場公佈,頒發國台語組各「12強」
治裝費新臺幣2,000元,並登錄在活動網站。
(二)決賽-歌神爭霸戰 (101年11月24日.星期六13:00~18:00)
1.比賽組別:國語組(含其他語類)、台語組。
2.比賽方式:演唱完整自選曲一首,不得與初賽歌曲相同,採用主辦單位提供之伴唱音樂帶,歌
唱大賽不提供字幕參考,參賽者演唱歌曲若為特殊曲目請自備演唱帶或以大會現有
曲目參賽。
3.獎項說明:各組將由「12 強」參賽者中決選出 1至5名,其他為優勝。
4.評分標準:節拍與音準25%、技巧25%、音色與歌曲詮譯30%、臺風10%、服裝與造型10%。
5.訊息公佈:得獎名單於賽後現場公佈並進行頒獎儀式。
6.備註事項:入圍決賽者,未來將邀請參加本區各項藝文或公益活動演出。
八、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101年11月12日開放民眾報名,報名方式如下列
1. 八里區公所網站及活動網頁下載報名表MAIL至mars@htimc.com報名。
2. 八里區公所索取報名表及繳交。
3. 承辦單位: 皇廷整合行銷傳播有限公司,報名專線(02)2388-1997分機17 石先生。
4. 傳真報名: (02)2388-1987 活動小組收。
5. 郵寄報名: 108臺北市峨嵋街100號4樓之5 活動小組收。
九、獎項說明:
【比賽前五名】
(一)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5.000元及獎盃1式
(二)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2.000元及獎盃1式。
(三)第三名-獎金新臺幣8,000元及獎盃1式。
(四)第四名-獎金新臺幣6,000元及獎盃1式。
(五)第五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及獎盃1式。
(六)治裝費:進入決賽者將給予治裝費2.000元,國、台語兩組別共計24名。
【最佳優選獎】
(一)最佳造型獎1名-獎盃
入圍決賽者,選出1名,評審依參賽者歌曲風格及結合八里特色所搭配之服裝造型最具特色或最符合者為優勝。
(二)最佳人氣獎1名-獎盃
入圍決賽者,選出1名,評審依參賽者演唱所帶動現場氣氛與現場加油聲最具效果者為優勝。
(三)最佳優選獎7名-獎牌
國、台語組,兩組別共14名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各參賽者依比賽梯次於賽前30分鐘向大會報到,逾時未報到者,經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二)為尊重賽制完整性,特請參賽者發揮運動家精神,於比賽完畢活動成績公佈後方可離開。
(三)參賽者報名完成後,由承辦單位逕行編排出場序號,出場序號請各位參賽者於101年11月13日以後至活動網址查詢,不另行通知各參賽者。
(四)參賽者若未依比賽相關辦法或發生欺騙行為,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資格得追回所頒之獎項。
(五)比賽結束當天得獎者須親自上臺領獎,得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稅金。
(六)活動諮詢相關事宜,請洽詢;
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聯絡電話:(02) 2610-2621 ◎傳真電話:(02) 2610-4848
皇廷整合行銷傳播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2)2388-1997轉17石先生 ◎傳真電話:(02) 2388-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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