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年桃園市蘆竹區棒球趣味聯誼賽
活動計畫報名簡章
一、目的:配合「桃園超敢動 運動i臺灣2.0」計畫,推廣及落實全民運動,鼓勵全民參與正當休閒活動,促進個人身體健康,提倡蘆竹區慢速壘球運動風氣,以技會友,「友誼第一、比賽第二」體現「體育精神」,進而提升心靈更宏觀的層級。
二、指導單位:運動部全民運動署、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政府體育局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棒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桃園市大蘆竹社區棒球發展協會
六、贊助單位:無
七、活動時間:(期程):U10拋投趣味組115年05月9日。
U12公開組115年16、17(23、24)日。
八、活動地點:蘆竹區河濱棒壘球場(蘆竹區東溪路66號)、蘆竹區彩虹棒壘球場(蘆竹區海湖里海港路)
九、開幕日期:無
十、開幕地點:無
十一、辦理方式:正規少年軟式棒球賽(邀請制)
(一)參賽組別:
⑴U12公開組:預計至多16隊報名;參賽資格限114學年度在籍學生並未登入學生聯盟者(女生不受為登入限制),同一球員僅能報名一隊,不得跨組、跨校或跨隊。
⑵U10拋投趣味組:預計至多12隊報名;參賽資格限10歲(含)以下並未登入學生聯盟者(女生不受為登入限制),但同一球員僅能報名一隊,不得跨組、跨校或跨隊。
(二) 公開組比賽制度:
⑴預賽採分組循環(有和局,時限80分鐘,5分鐘內不開新局)。
⑵複、決賽為交叉制(複賽採六局制,時限為80分鐘,5分鐘內不開新局,決賽採六局制,時限為90分鐘,5分鐘內不開新局分出勝負為止)。
⑶延長賽採IBA方式進行(決賽時適用、2000年7月新修訂為無人出局滿壘狀況,打序按照前一局之輪值)。
(三)比賽規定:
⑴除特別規定外,均依據中華民國之少年軟式棒球規則(依據109學年度聯賽規則,取消禁止頭部進壘規定)
(四)比賽用球:採用軟式J號球。
(五)比賽用棒:須使用在球棒上具有清晰、且可明顯辨識之認證合格之軟式棒球專用球棒,不得使用硬式球棒或加重棒。
(六)報名辦法:
⑴本次賽事出賽名額:每隊職員3-4人,選手至多16人(含隊長1人)、每名選手只能選擇一組報名,跨組、跨隊視同無效報名;不論職員或選手皆需登錄於名單中,未登錄者不得出賽。
⑵個人資料保護法:依個資法規定,填報之個人資料,表同意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⑶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04月19日(星期日)止。
⑷聯絡人:桃蘆體總幹事胡文彬;電話:0915-881246。
⑸活動費用:報名費新台幣2500元/隊。
⑹報名方式:
①上「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https://reurl.cc/Q2Zv6O)填報
②收到線上報名自動通知信函(E-Mail)
③立即完成匯款手續(將活動費用共2500元整,匯入指定帳戶)
◎銀行:(005) 台灣土地銀行
◎分行:(0968)南崁分行
◎帳號:096005248555
◎戶名:胡文彬
④匯款完畢,請保留匯款證明,以便核對!!
⑤主辦單位將進行金額核對入帳無誤後,即報名成功!
⑥若報名後(系統24小時內)仍未收到款項,視同棄權名額不保留,由主辦單位刪除資料,敬請見諒!!
⑦報名後報名者在報名截止日前可於系統中[查詢]、[編修]、[X不可取消]報名狀況!!
(七)獎勵:
| 組別 | ⑴U12公開組 | |||
| 獎項 | 團體 | |||
| 獎次 | 冠軍 | 亞軍 | 季軍 | 殿軍 |
| 名額 | 取乙隊 | 取乙隊 | 取乙隊 | 取乙隊 |
| 獎勵 | 獎座乙座/隊 獎牌乙面/人 | 獎座乙座/隊 獎牌乙面/人 | 獎座乙座/隊 獎牌乙面/人 | 獎座乙座/隊 獎牌乙面/人 |
| 獎項 | 個人 | |||
| (由冠軍球隊教練遴選) | ||||
| 獎次 | 投手獎 | 打擊獎 | 功勞獎 | 教練獎 |
| 名額 | 取乙名 | 取乙名 | 取乙名 | 取乙名 |
| 獎勵 | 獎牌乙面/人 | 獎牌乙面/人 | 獎牌乙面/人 | 獎牌乙面/人 |
| 組別 | ⑵U10拋投趣味組 | |||
|
| 團體 | |||
| 獎次 | 冠軍 | 亞軍 | 季軍 | 殿軍 |
| 名額 | 取乙隊 | 取乙隊 | 取乙隊 | 取乙隊 |
| 獎勵 | 獎座乙座/隊 獎牌乙面/人 | 獎座乙座/隊 獎牌乙面/人 | 獎座乙座/隊 獎牌乙面/人 | 獎座乙座/隊 獎牌乙面/人 |
(八)開幕程序:無
(九)領隊會議:
⑴時間:無。
⑵內容:①由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棒球委員會安排賽程公告。
②各參賽球隊請上LINE、fb查詢。
③如報名後球員名單若須更換,4月25日為最後提出時間,逾時概不接受異動。
(十)保險:本活動所有參與人員(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於活動期間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者應依自行需要投保旅遊平安險及個人意外險。
(十一)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1.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均應遵守本條款各項細節之規定。球隊因違反此處之規定而利益有所受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2.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之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印製之『秩序冊』為依據。
3.計分方式及名次判定:
⑴淘汰制取最後4強進入複賽與決賽。
⑵循環制採預賽積分,決賽單敗淘汰。
①分組循環,採積分制有和局,勝一場得2分,和局各得1分,敗一場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②積分相等時,得依下列方式判定名次
a.兩隊戰績相同者,以彼此勝負關係比較;勝隊為先。
b.兩隊以上戰績相同者,以彼此勝負關係比較;勝隊為先。
c.兩隊以上戰績相同,以失分為優先比較;總失分較少者為先。
d.兩隊以上戰績相同且失分相同者,以得分為優先比較;總得分較多者為先。
e.兩隊以上戰績相同且得失分均相同者,以擲銅板或占鬮決定名次。
③複決賽時每場皆需賽至分出勝負為止。
⑶當日預賽於17:00前完成時:
①分組循環,採積分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各得1分,敗一場0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②積分相等時,採全國聯賽規則PK方式進行,另外3隊積分相同時則採下方式進行:
a.分組一二均無法判定且3隊積分相同時採聯賽規則PK方式進行。
b.只有分組二無法判定且3隊積分相同時採抽中種子籤隊伍與另兩隊PK的勝隊再PK,勝隊晉級。
⑷當日預賽若無法17:00前完成則依照原定規程判定。
4.比賽採局數與時間限制,並以4局10分5局7分提前結束,如遇時間不足則不開新局;並場間不休息。
5.請於比賽前二十分鐘向大會裁判組辦理報到,提出攻守名單。
6.投手出場投球壘上無人時投手持球12秒內須投球,此12秒以裁判員之認定為準。若12秒內 未投出,則計壞球一個。投手單場投超過三局,則需受隔場限制,上場該局投出一球則視為一局(預、複、決賽均按此規範延續計算)。為保護選手比照聯賽規則,單日投手局數以6局為限,如換投後再上場投球遇再換投時則須直接下場。
7.預賽隊名在前者先攻(休息區為一壘旁),複、決賽於賽前決定攻守。
8.球賽如遇雨或不可抗力時,繼續比賽與否,須由大會裁判組會商後決定之。如遇風雨等天候或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完成比賽時,如完成3局以上(含3局)時即裁定比賽,3局以內者採保留比賽,未滿1局之比賽成績不計。如因天候影響,大會有權調整賽程,必要時得連續比賽,各隊不得有異議。
9.在比賽開始未能出場者視同棄權(如遇不可抗拒,經大會認定者除外)。
10.球隊之隊職員有下列行為且不聽勸阻者,將予驅逐出場:
①比賽中於球場範圍吸煙、嚼檳榔、喝酒者或未經同意進出大會工作範圍。
②造成紛擾者以及其他未遵守比賽公約內容者。
11.報名表內之總教練、教練、選手須著球衣始能進入選手席,非球隊隊職員不得進入球員休息區以避免產生事端。
12.比賽中教練除暫停訴求外,一律不可出場抗議,壘指導員須配戴安全頭盔,除暫停之需,總教練或教練不得任意走出選手席(包括壘指導區),並須指導球員撿拾界外球。
13.野手集會每局限一次(不得超過三人),時間以一分鐘為限,第二次(含)計教練技術暫停一次。每場限三次野手集會,第四次(含)則每次都計教練技術暫停一次。延長賽時同樣適用。
14.守備時一局中允許一次教練技術暫停(換投手不計),時間以一分鐘為限,第二次(含)則須更換投手。每場第四次(含)暫停時,則每次都須更換投手。延長賽時同樣適用。
15.因應規則修改選手跑壘時得以頭部進壘以及回壘,守備方內野手勿集合於投手丘拖延比賽節奏,外野手不得任意喊暫停。
16.賽事中若有趣味組:其賽事以推廣社區棒球為主;比賽規定:
(一) .比賽用球:採用軟式J號球。
(二) .比賽用棒:須使用在球棒上具有清晰、且可明顯辨識之認證合格之軟式
棒球專用球棒,不得使用硬式球棒或加重棒。
(三) .計分方式及名次判定:
⑴.預賽3隊一組,每組第一晉級冠亞軍決賽。
⑵.一場比賽進行時間為45分鐘,共三局(每隊進攻、守備各三次),由
教練拋球給球員打擊,每一局球員從第一棒打至第十二棒。
⑶.進攻方依一壘、二壘、三壘、本壘依序進壘,回本壘算得1分,每局
最後一位棒次(12棒)打擊,若被接殺或封殺於一壘前,壘上跑者回本
壘得分不算;若擊出安打,依安打壘位計算打點(例1:滿壘,擊出二
壘安打,只能算得2分,一壘跑者算停三壘;例2:二壘有跑者,擊出
一壘安打,得分0,原2壘跑者算停三壘),次局壘上清空開始,無殘
壘。
⑷.三局結束,若比分相同,得依下列方式判定勝負:
① .第3局殘壘數多者勝(滿壘殘壘>2、3壘殘壘>1、3壘殘壘>1、2壘殘
壘>3壘殘壘>2壘殘壘>1壘殘壘)
②第3局殘壘數,以擲銅板或占鬮決定勝負。
⑸.三隊戰績相同時,得依下列方式判定名次:
① .以失分為優先比較;總失分較少者為先;若兩隊相同,以彼此勝負關係
比較;勝隊為先。
② .如果3隊失分相同,以得分為比較;總得分較多者為先;若兩隊相同,
以彼此勝負關係比較;勝隊為先。
③.如果3隊戰績、得失分皆相同,以擲銅板或占鬮決定名次。
(四) .比賽壘距20公尺,全壘打距50公尺,本壘前5公尺有封殺線(同慢壘封殺線規則)
(五) .由教練拋球給球員打擊(教練拋球位置須離本壘7公尺外),每一局球員從第一棒打至第十二棒(棒次不可以更換),一人可以有三球機會,若三球都無有效打擊,視同三振(無不死三振),換下一棒打擊。
(六) .擊球員擊出球之前,不可以離壘不可以盜壘;若壘上跑者有任何一位提
離壘(違規),依擊球員最後壘位判定壘上跑壘員最終壘位(例1:擊出一壘
安打,原一壘跑者僅可上二壘、原二壘跑者僅可上三壘、原三壘跑者得分
算;例2:擊球員被接殺或封殺於一壘,跑壘員須回到擊球前之壘位)
(七).無內野高飛球(INFIELD FLY),飛球接殺視同死球,壘上跑者須回原壘。
(八) .擊球員擊出之球,若擊中拋球教練,即為死球,擊球員出局。
(九) .守備方十人,捕手、投手丘、一壘、二壘、三壘、游擊、外野四位。
(十) .除特別規定外,均依據中華民國之少年軟式棒球規則。
17.其投球無不死三振,跑壘員不得提前離壘。
18.為維持賽場和諧,請各單位約束家長勿因情緒阻撓賽事進行,或言語辱罵或攻擊裁判,其次為彰顯學生運動家精神,請勿以喝倒采方式為己方加油。
19.如遇爭議須進行抗議,請總教練至技術處提交書面申訴書及繳交保證金3000元方始受理,以上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技術人員臨場處分為準。
20.賽程公告後恕無法更動,如遇天候關係將於賽日前一日晚上10:00前公告,請各參賽單位隨時掌握比賽訊息。
21.比賽前或比賽中發生球員資格問題時,對於有疑問之球員得透過競賽工作人員拍照存證』以備查核,並以不影響球賽進行為原則。
22.本賽事請各參賽單位自理飲水與膳食,大會僅提供訂餐資訊,無代訂餐盒服務。
23.關於場地維護:
①各比賽場地備有大型垃圾袋供各參賽球隊索取。
②因為人力關係,請所有參賽球隊自行將衍生的垃圾攜回。
24.如遇天災、颱風、雨天或急迫事件透過『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網站(https://www.luzhu-sport.org/)或facebook公告。
25.本辦法經領隊會議通過實施,請各球隊/員確實遵守。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