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目的
透過辦理歌唱比賽讓長者藉由歌唱活動舒展身心,享受社交樂趣並吸引更多社區民眾前來觀賞交流,增強社區凝聚力。
貳、指導單位:台南市政府衛生局
參、主辦單位:台南新樓醫院
肆、參加對象與報名方式
一、參加對象:
限居住地為台南市東區並年滿60歲(民國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長者皆可參加。
二、報名組別:
(一)個人組:限獨唱,不得有和音、伴舞等「他人參與」形式,限額15名。
(二)團體組:每組至少3人以上共同歌唱,且必須以團體演唱方式進行,不得以接力獨唱等「非團體性」的方式進行,限額15組。
三、報名方式:
(一)採網路報名,每組額滿為止。
(二)每人不限報名1種組別。
四、報名日期:114年07月28日(一)上午9時至08月13日(三)下午5時,或額滿截止。
伍、比賽地點及獎項
一、比賽日期
114年8月30日下午12:30開始報到至17時。
二、比賽地點
復興里活動中心(東區裕忠路456號)
陸、比賽流程表
時間 | 活動內容 | 備註 |
12:30-13:00 | 參賽者報到、核對身分、領取識別證 | 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
13:00–13:10 | 主持人開場、介紹活動目的與流程 | |
13:10–13:20 | 貴賓致詞 | 指導單位/主辦單位代表致詞 |
13:20–13:30 | 評審介紹、比賽規則說明 | |
13:30–15:00 | 【個人組】歌唱比賽 | |
15:00–16:30 | 【團體組】歌唱比賽 | |
16:30–16:50 | 評分統計、觀眾交流 | 播放音樂、自由互動 |
16:50–17:10 | 公布名次、頒獎與大合照 | 各組前三名 |
17:10 | 活動結束 |
柒、比賽方式與規則
一、參賽曲目
1.參賽者自選曲目,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電腦伴唱機。
2.每首曲目演唱長度為整首歌曲。
3.主辦單位將統一申請授權,如選曲無法取得合法授權,將通知更換曲目,參賽者不得拒絕,否則視為棄權。
二、比賽規則
1.使用主辦單位現場提供之設備,不提供彩排。
2.演出服裝與造型由參賽者自理。
3.參賽者須依公告時間到場報到,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逾時未報到者視為棄權。
4.參賽曲目須與報名時填寫一致,不得更改。
5.出場順序由主辦單位排定,參賽者不得異議。
6.評審結果經確認簽署後,任何人不得異議。
捌、獎項設置
各組取前三名,獎項如下:
(一)第1名:禮券2千元、獎盃1座。
(二)第2名:禮券1千3百元、獎座1座。
(三)第3名:禮券1千元、獎座1座。
(四)最佳台風獎(個人):禮券700元+獎狀1幀
(五)最佳現場氣氛獎(團體):禮券700元+獎狀1幀
玖、評審及評分標準
一、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進行專業評分。
二、評分標準
(一)音準、音色、咬字:35%。
(二)技巧、節奏、詮釋:35%。
(三)台風(含舞台營造):10%。
(四)服裝、造型:10%。
(五)現場氣氛加油團:10%
拾、其他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保有最後解釋權。
2.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影像與照片之拍攝及使用權(用於成果報告、網站、社群平台等非營利用途)。
3.若遇不可抗力(如颱風、疫情等)情形,主辦單位保有調整活動日期或取消活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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