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應對「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勞工免於遭受不法侵害,包括職場霸凌、騷擾及暴力等行為,藉此維護員工身心健康,降低工作環境中的心理與生理風險。不法侵害不僅對個人造成嚴重影響,也可能導致事業單位生產力下降、員工流失增加、商譽受損等職場不穩定性。
為強化事業單位人力資源(HR)、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在不法侵害防範與應對的專業能力,特別規劃本次教育訓練課程。
本次活動全程參與並完成簽到及簽退者,可於當日會後領取職業安全衛生人員3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回訓)時數條(逾日領取恕不補發),課程當天務必攜帶您的身分證明文件,以便於身分驗證。請獲發者務必妥善保管,並自行拍照或掃描留存電子檔,以茲佐證;若因個人報名資料有誤影響時數條發放、未完成簽到及簽退、或已領取時數條但遺失者,以上狀況恕不予以補發。
本次特別邀請 矽格股份有限公司 彭揚傑 勞工安全管理師
議程
13:00-13:20 報到
13:20-13:30 長官致詞
13:30-14:20 黑暗榮耀之職場霸凌篇【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第四版概述】
14:20-14:30 休息
14:30-15:20 天平兩端之職場霸凌篇【法院如何看待職場霸凌~司法判例討論】
15:20-15:30 休息
15:30-16:30 回到未來之職場霸凌篇【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職安修法草案】
16:30-16:50 Q&A
16:50 賦歸
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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