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小時身心障礙支持服務核心課程訓練-彰化實體
一、 課程目標:
依據衛生福利部因應考量失能身心障礙者照顧需求,訂定「身心障礙 支持服務核心課程訓練」(以下簡稱身障核心課程),規定照顧服務員應參加身障核心課程,取得身心障礙服務相關訓練證明後,始得服務未滿45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
二、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長照人才品管學會
三、上課日期:114年7月18(五)、19(六)、20(日)三日
積分認證:六年必修常規積分【專業課程】其他類別,認可24積分,積分申請中
四、課表:
時間/課程 | 第一天(7/18) | 時間/課程 | 第二天(7/19) | 第三天(7/20) |
08:30-09:00 | 報到、前測 | 08:00-08:30 | 報到 | 報到 |
09:00-11:00 | 職業安全與衛生
| 08:30-10:30 | 正向行為支持(一)
| 日常生活支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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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10 | 休息 | 10:30-10:40 | 休息 | 休息 |
11:10-12:10 | 職業安全與衛生
| 10:40-12:40 | 正向行為支持(二)
| 日常生活支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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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3:00 | 休息 | 12:40-13:30 | 休息 | 休息 |
13:00-15:00 | 身心障礙者的健康照顧(一)
| 13:30-15:30 | 正向行為支持(三)
| 日常生活支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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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10 | 休息 | 15:30-15:40 | 休息 | 後測、下課 |
15:10-16:10 | 身心障礙者的健康照顧(二)
| 15:40-17:40 | 與服務對象溝通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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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6:20 | 下課 | 17:40 | 下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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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理地點: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2樓百人會議室
地址:彰化縣埔心鄉中正路2段80號2樓
六、參加對象:【依據衛部顧字第1131963359號】需取得『長照小卡』且『登錄於長照機構』開始提供長照服務後始能受訓,報名後請提供單位職登畫面且已實際提供長照服務者方可符合報名資格(不符合規定者視同一般民眾報名,無積分認證)。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35人)截止,滿20人開班
報名電話:04-8285293 0972887796(LINE搜尋電話號碼)
聯絡人:王小姐
八、報名費用:1900元 (三人以上團體報名1800元/位,若有報名本學會114年5月失智20小時課程者,可享團體報名費優惠)
本課程為電子檔講義,若需紙本講義者酌收150元(需事先告知) 通過後測分數60分以上才會提供電子檔證書並認列積分
【匯款方式】ATM轉帳、銀行匯款(請備註匯款人姓名)
【匯款帳號】台灣銀行(004)台銀員林分行049001014785社團法人台灣長照人才品管學會
九、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94ffea683d151201a67
十、注意事項
(一)本課程報名資料需函送積分單位核備,報名完成即保留學員上課權利,恕無法延梯、轉讓。
(二)為維護課程品質請準時參加,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不發放研習證明。
(三)學員於課程開始後遲到20分鐘或結束前20分鐘離席者,缺課或請假者無法取得研習證明。
(四)本課程不含餐費。
(五)請學員自備及全程配戴口罩
(六)為保障講師授課之智慧財產權與學員上課權益,謝絕旁聽及錄影,以維持教室秩序。
(七)訓練與積分累計須知:依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規範授課,發給結訓證書,學員需全程參與,缺課即取消上課資格。
【 退費辦法 】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情形辦理退費:
1.如報名完成至開課前14天提出退費申請者,需收行政費300元。
2.如開課前7-13天因私人因素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50%。
3.如開課前6-3天因私人因素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30%。
4.如開課前2天內及課程當天未能出席,且因私人因素提出退費申請者,不予退費。
※上述計算以實際天數計(含例假日),不以上班日計※
※以上退費金額未含銀行匯款手續費(15元),需另計之※
※退費需繳交本人之銀行存摺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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