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失智共照中心專業人員8小時基礎訓練課程
簡章
一、依據: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目的:為增進失智症專業人員對於失智症之相關專業知能,提升專業人員對於失智症之認知功能評估,以加強失智症專業人員對個案生活照護之服務品質與技巧及瞭解失智共照中心專業人員之角色功能及問題解決能力,使失智症者獲得適切之照顧,爰辦理本課程。
三、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四、主辦單位:金門縣衛生局
五、報名資格:
(一)服務於醫療機構或從事失智症、老人、長照、身心障礙領域之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社工、心理等專業人員、老人或長照相關學系畢業之實務工作者。
※如社區式、居家式長照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老人福利機構、醫療機構提供失智個案服務之醫事、護理、社工、心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營養師等專業人員、照督、照專、A個管員、失智共照中心及失智據點專業人員、家照專員、家照督導等。
(二)本次課程不開放照顧服務人員(含照顧服務員、生活服務員、家庭托顧服務人員)報名。
六、培訓日期:114年7月12日(星期六)8:00~17:30
七、辦理地點:衛生行政大樓三樓大會議室(金門縣金湖鎮中正路1-1號3樓)
八、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採取網路報名,開放報名至6月25日(星期三)止,將依符合資格者之報名優先順序錄取。
(二)報名名額:50位。
(三)報名費用:免費。
(四)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94ff98682be88cacd97
(五)報名QRCODE:
九、積分認證: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護理師、物理治療師、營養師、社工師、西醫師、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中。(依實際申請情形給予積分)
十、聯絡資訊:082-337521#169洪小姐
十一、 課程表:
日期 | 時 間 | 課程名稱 | 講 師 |
7/12 (六) | 07:50-08:00 | 簽 到 | 主辦單位 |
08:00-09:00 | 失智症之認知功能評估 | 高雄榮民總醫院失智共照中心 吳紀萱個管師 | |
09:00-09:05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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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11:05 | 家屬照顧常見困難及處理 | 高雄榮民總醫院失智共照中心 吳紀萱個管師 | |
11:05-11:10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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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2:10 | 失智症相關倫理議題 | 高雄榮民總醫院失智共照中心 吳紀萱個管師 | |
12:10-13:25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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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15:25 | 失智共照中心專業人員的角色功能及團隊合作 | 天主教耕莘醫療財團法人耕莘醫院 吳淑菁個管師 | |
15:25-15:30 | 休息 | ||
15:30-17:30 | 問題解決能力-臨床案例分享及討論 | 天主教耕莘醫療財團法人耕莘醫院 吳淑菁個管師 | |
17:3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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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注意事項:
(一)系統開放報名至6月25日(星期三)止,將依符合資格者報名優先順序招收至額滿為止,錄取名單將於114年6月27日(星期五)公告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之「最新消息」。
(二)本課程培訓對象為實務工作者,未在職者請勿報名;報名者需檢附3個月內之在職證明,若為長照人員且登錄服務單位者,本局將依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查詢結果認定是否在職,得免附在職證明。
(三)學員需全程完成8小時課程,第一堂課上課後15分鐘內未報到或中途缺席恕無法提供結訓證書及各類積分。
(四)如有相關異動訊息將公告於本局及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
(五)此課程全程免費,離島資源取得不易,請錄取後務必參與或提前於開課3天前至系統自行取消或電洽本局承辦人洪小姐(082-337521分機169)取消報名,以免影響他人權益;無故未到者,本年度將不予錄取本縣照管中心所辦之長照相關課程。
(六)課程當天敬請自備環保杯、筆、筆記本。
(七)本次課程本局保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及取消此課程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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