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興國國小114學年度第1學期課後照顧班
開班及報名通知單
本校為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協助家長解決子女照顧問題,依桃園市政府函示辦理兒童課後照顧班。
ㄧ、上課日期及時間:
114年9月1日(一)至115年1月19日(一),
上課日放學後至下午6時止(不含學校活動及補假日)。
二、活動內容:
以協助作業書寫及生活照顧為主,兼顧閱讀及體能活動等,但不進行補救教學或考試。若課照班未能完成之作業,請家長督促孩子於家中完成。
三、報名方式:
(一) 採用線上報名
(二) 報名時間:
114年5月29日(四)8:00至114年6月8日(日)23:59止。
考量班級人數,將以網路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
(超出設定名額先列為備取,再視總報名人數加開班級)。
四、編班說明:
(一)一班20~25人為限,如有身心障礙生,得酌減人數,惟班級人數不得少於20人(經會議討論除外)。
(二)以同年班學生組合分配在同一教室;如不足編班人數,將依同年段分配為原則。
(三)具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補助審查通過學生,得優先編班。
(四)一般學生依線上報名先後順序編班,錄取滿25人或達酌減人數之報名學生即依序列為候補名單。
(五)完成編班後於教務處公佈欄及學校網頁公布錄取及分班名冊。
(六)錄取學生如要退出,最遲於開課三日內提出,否則將依照收費辦法收取當月鐘點費用。
五、收費方式:
(一)每位學生每小時收費新臺幣25元,按上課日數計算金額。
(每週上課時數:低年級29小時、中年級22小時、高年級18小時)
(二)每學期分兩期(9-10月、11-01月)發下繳費單,提供信用卡、臺灣Pay線上繳費、或可至超商、臺銀進行臨櫃繳費。
(三)學生個人事病假請假、上社團活動、中途退出皆不得申請退費。
(四)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停課、學生轉學,當月可按日計算繳費與退款。
(五)為使行政作業順暢,請家長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費用,若該期有欠費情形者,將無法受理參加下期課後照顧班申請。
六、補助申請:
(一)學生具備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或原住民其中之一身分(附證明文件),費用得以全額補助。
(二)情況特殊學生或家境清寒者如需申請經費補助,請依規定繳交補助申請表與「全戶所得證明」並具導師證明,經審查會議通過得酌予補助。
(三)申請時間:114年6月16日(一)至114年6月27日(五)止,補助申請表請向導師或教務處領取。
七、注意事項:
(一) 為維護學生安全,請家長準時接回孩子;若需請假請提前於聯絡簿中告知導師及課後班老師。
(二) 參加學生應遵守校規及接受課後照顧班老師的教導,以維護教學品質。若有影響到其他同學受教權益而屢勸不聽者,違規者將予以記點並通知家長。記點累計達5次,中止其課後照顧之權利。
(三) 課後照顧班名額有限,請家長審慎考量接送問題、孩子學習狀況及需求後再報名,勿報名佔位後又無故取消。
(四) 若開班人數額滿,視備取人數增開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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