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名稱:浪花蟹沙灘獵人探索營
二、活動時間:114年6月7日(星期六)15:00~17:00
三、活動地點:台灣花蓮縣秀林鄉崇德70-36號(巴罕營家 | 花蓮豪華露營)
四、報名資格及限制:每場次以10名為限,原則以外縣市民眾優先錄取,不足則由本縣民眾遞補,額滿為止。
五、活動費用及保證金:
(一)本活動全額免費,參加者須自行負擔至指定集合地點之交通費,為確保活動品質,參與者每人需於報名時繳交活動保證金新臺幣500元整,於全程參與活動結束後全數退還。
(二)不退還保證金之情形:
1.未配合各項體驗活動規範者。
2.報名後未參與活動或於活動開始前5天無故取消報名者。
(三)保證金請於報名時以現金繳納或電匯方式匯入本所帳戶(請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並於匯款單之「附言」欄註明「個人姓名」:
1.代理公庫:花蓮縣新秀地區農會秀林分部(代號:6210216)
2.戶名:花蓮縣秀林鄉公所
3.帳號:00216-16-0095631
(四)民眾如需以電匯方式退還保證金,請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並匯款完成後,請務必回傳繳費證明,否則視為未報名完成。
(二)欲參與報名本行程者需自行確定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具心臟病、氣喘、癲癇、高血壓、懷孕或其他重大疾病者,以及近半年內進行重大傷病手術者,請評估自身健康狀況再行報名,如有隱匿未主動告知者,致而延生意外事故,其後果均由參加人員承擔,與本所及活動執行單位無關。
(三)活動前請勿飲酒及使用違禁藥品。
(四)活動期間如因人為、天候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安全疑慮時,本所有權決定停止或延期活動。
(五)本人同意提供所有活動中所拍攝之圖(影)片及聲音檔予本所作為活動宣導推廣用途。
(六)請自行管理個人財產,活動期間如有個人財產損壞或遺失之情形,本所及活動執行單位概不負責。
(七)參加人員須配合本所及協辦執行單位之指示,如不配合將令其退出活動,若發生意外將由參加人員自行負責。
(八)本所有最後調整活動內容之權利,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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