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家名稱(品牌-分店) | |
營業項目: | |
※ 聯絡人: | |
Line ID或e-mail: | |
※ 聯絡手機: | |
※ 聯絡地址: | |
※ 外送(訂購)專線: | |
※ 發票資訊: | |
載具或統編: | |
※ 訂購數量: | |
※ 傳真文件: | 自備檔說明:需為單張A4尺寸黑白稿(AI檔、PDF檔或2480x3500像素 /300dpi以上的影像檔),如圖片需再後製處理,將額外報價修改費用。 |
※ 是否為急件 | |
預計發送日期: | 單日發送至少500通,訂單需於定稿後二個月內發送完畢,發送日前三個工作天內要更改或取消傳真內容、時間變更之委託需加收三百元處理費。 最快發送日為確稿後第三個工作天 |
※ 委託發送地區(每區至少500通): | |
如何得知本服務: | |
介紹人: | |
匯款資訊 台中銀行(053)北屯分行(0639)
帳號:087-22-0121689
戶名:博苓有限公司 |
若已匯款請提供匯款帳號末五碼: | |
備註(優惠代碼): | |
約定條款 1.經付款或購買傳真通數之金額,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折退現金或抵作本服務以外之其他費用,本服務若有因委託人申請終止或委託人違反本約定條款之規定經台灣搜客終止時亦同
2.委託人如有發送傳真後引起任何之消費客訴糾紛一概與台灣搜客無關,台灣搜客得拒絕本服務之託發,且不論發送與否均應由委託人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3.本服務為流水號發送,若同一家公司有多門傳真號碼,無法保證同一家公司只發送一次,如有發送傳真後引起任何之客訴,申請人不得以此主張退費或賠償
4.委託人同意關於本服務所生之糾紛應先以協議方式處理,如不獲解決,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5.單日發送至少500通,訂單需於定稿後一個月內發送完畢,發送日前二個工作天內不再接受內容、時間變更之委託
6.委託播放地區定義是以該地區範圍之局碼開頭電話作為播放標的,若該局碼部分號碼涵蓋範圍超出該選定地區,申請人亦同意列入播放區域範圍
7.傳真號碼為流水號發送,因應個資法,發送完成後所提供之報表恕不提供傳真號碼全碼,如對發送落實性有異議時,僅接受委託方隨機抽樣查詢(抽樣總數上限為發送總量1%內) |
※ 是否已詳閱約定條款並同意相關規定: | |
總金額 | (此金額為系統自動加總僅供參考,請依實際勾選物品所需金額為主) |
團報資料 |
§ 請點此處填寫團體報名資料 |
總金額 | ***元 (依據人數計費:每人元) |